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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公”与“私”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既是一对基本的社会关系范畴,也是一对基本的社会伦理概念。它关系着社会关系和结构的整合,关系着国家、君主,社会、个人之间关系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关系着社会意识形态的规范和社会道德与价值体系的核心等重大问题。研究近代以来中国公私传统在与西方公私文明交汇下所发生的变迁,有助于认识中国的公私观念与规范,为建设有利于社会与个人发展的合理的公私秩序提供借鉴。目前,国内学术界的有关研究已经涉及公私观念的发展演变、价值判断、中西比较等若干命题,但总的说来还相当薄弱,很不系统,对于近代公私观的挖掘和专门研究还远远不够。在近代中国知识体系转型过程中,没有第二人的作用、影响在梁启超之上。几乎在每一具体领域,梁启超都是开风气之先。本文以梁启超的公私观念为研究对象。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考察了梁启超公私观的中西公私文化背景。首先,考察了中国的公私观,包括字形语意和中国传统的公私理念考察。中国的传统公私文化是以“崇公灭私”为主导,虽然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也曾有过为私进行辩护的言论,但“私”始终没能突破“公”的限制得到认可。其次,考察了西方的公私观。西方之“公”包括着“私”的因素,西方以明确的个人私利作为标准,而所谓公利一般便是各个私利之间的社会结合方式。这种社会结合方式就是那种深植于西方传统中的“契约精神”,正是通过契约方式,人们把个人各自的私利整合在一起,从而成为“公利”,之后又用法的形式把这种契约的“公利”之果规定下来予以保障。这也就产生了以捍卫个人权利和自由之“私”为目的的“公”。最后,考察了近代中外公私观的交流。近代西方以保障个人权利、自由为根本目的的公私观的传入、西方传教士对中国“有私无公”的批评,促使知识分子对本国公私文化进行反思。他们以西方作为评价中国的参照 46<WP=51>系,发现了中国人缺乏“公德”。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梁启超对公私问题展开了思考。第二部分论述了梁启超的公私观。首先,论述了梁启超对中国传统公私观的批判。他认为,中国私德完备、公德阙如,具体表现在把各种道德关系归结为私人关系、把调整家庭成员的关系作为道德建设的核心、强调修身内省、是权利义务不清、有私无公等五方面。封建专制及其学说造成这种公私观念,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进行重构。其次,论述了梁启超公私观的理论框架。梁启超对公私问题的探讨,是在西方意义上的“国家” 与“国民”的总体框架内展开的。因此,梁启超进行了由封建主义国家向民族主义国家、由封建君王的臣民向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公民的转化,进而论述了对“国家”与“国民”关系。最后,论述了梁启超对公私关系的多领域分析。梁启超在批判传统道德观,对其进行损益的基础上,吸收了西方的社会思想,在伦理道德、政治、经济、法律等多维领域重新构建了公私理论体系。第三部分是对梁启超公私观的评价。首先,论述了梁启超公私观的特征。本文认为,梁启超的公私观的最大特点是中西公私文化因素的结合,既体现对了传统“公私”理念的承袭,又引入了西方的自由、民主、民权观念。同时,他还了突破了中国传统上对“公私对立”的“二分式”论述,认为公私互相转化、相互依存。实现了政治法则与伦理道德一致不分向二者区分的转化,使传统的“公”、“私”观念在政治学说层面上具备了近代形态。在肯定“私”的同时,仍然坚持“公”为重的观点,但是梁启超的“公”与中国固有观念不同,主要是强调国民对于国家的关系。其次,论述了梁启超公私观的不足。本文对梁启超的公私观中存在的概念界定的分歧和把道德当作权益性手段的不足,进行了简要评述。在结语部分,本文对梁启超的公私观进行了简略的概括,并认为梁启超对中国公私观问题的关注与论述,引起了当时国人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与再认识,并且他的理论对其后中国公私观的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把公私问题提到社会秩序确立、社会发展的层面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