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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景名胜区相关问题的争议由来已久,包括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而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更是层出不穷。传统理论认为,风景名胜区作为重要的公共资源,政府应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公共性,减少私人利益对公共利益的侵占。与此相适应,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风景名胜区大多由政府或其下属单位进行事业化管理,缺乏市场化的经营运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级风景名胜区开始进行体制改革,逐渐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和经营。随着变革实践的深入,风景名胜区的政府治理渐趋脱离传统理论的框架,各地风景名胜区矛盾和问题愈发集中和凸显,主要表现在:风景名胜区政出多门、相互牵扯;社区居民、风景名胜区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各争其利、频发冲突;产权改革导致的分配不均和资源破坏引发多方争论,招致不同程度的质疑甚至抵制。
风景名胜区的所有问题,总体上可以归结为:管理体制是关键,产权交易是核心,利益诉求是根本,而最终都根源于政府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