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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股票期权作为现代公司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自我国模仿和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开始,该激励机制备受推崇。目前国内对股权期权激励的理论研究较多,对实际操作的效用研究也较为广泛。本文从不同角度论证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1月1日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仍然存在的问题,在制度及操作上提出完善方案。
本文首先对股票期权研究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界定,研究了股票期权制度的依据和机理,并阐述了人力资本理论、现代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剩余索取权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本文回顾和总结了国内外股票期权的研究成果,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设计和效应作出了进一步的探讨。文章主体部分运用实证对比方法对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进行绩效评价,判断股票期权激励的效果。并对新管理办法实施后进行股票期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伊利集团为例,作进一步分析,实证检验该制度运用的有效性。
本文最后根据我国期权激励制度的应用效果以及遇到的困境,参考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完善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建议。这其中包括完善法律制度,建设股票期权实施的市场环境,形成经营者竞争的有效市场,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这些是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市场条件和改革的目标。
本文对国家相关部门及上市公司建立、完善及推广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方面具备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