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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回顾了当代西方公用事业公共部门职能的发展史,并以同时期兴起的西方主流理论进行了时间划分和经济学分析:认为大致经历了萨缪尔森公共产品理论诞生前国有化与加强规制阶段、萨缪尔森公共产品理论诞生后私有化与放松规制阶段,以及善治理念视角下公私伙伴关系阶段。从而掌握了公用事业公私伙伴关系的历史沿革,并为进一步分析公共部门在其间的职能定位奠定了理论基础。
随后提出应努力改善公共部门职能定位,以促进公私伙伴关系在我国公用事业中的发展:宪法秩序与现存制度安排变化为引入私人伙伴提供了制度保证,私人部门业已突破公用事业资本规模门槛,公用事业的长期盈利性也为私人伙伴提供利润空间,因此在公用事业中引入公私伙伴关系具备了可行性。而引入私人伙伴本身虽然有利于公共部门从直接生产者转变为提供者、有利于打破行政性垄断,为公共部门的再定位创造了条件。但公私伙伴关系这种治理模式的推广,作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公共部门职能再定位的是最为关键的,也只有明确了外在边界,规范好内在职能,才能实现公、私伙伴的协调和配合,实现公用事业公私伙伴关系的善治。
我国公用事业公私伙伴关系涉及的公共部门之一是规制机构。在民营化之前先行确定规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为了改变我国公用事业行政性管制及管制者与被管制者利益共同体定位,本文提出以善治理念下的“5C”战略进行我国公用事业的规制再造:以文化战略革除管制文化的根基、塑造善治理念;以核心战略界定公用事业公私伙伴关系下政府规制的职能边界;以结果战略对规制手段进行再造;以顾客战略在规制中反映公共利益并规制规制者;以控制战略改革规制机构体制。
我国公用事业公私伙伴关系涉及的公共部门之二是公共伙伴者。公共部门直接运营有可能导致公用事业供给不足与政府隐性负债,而在公私伙伴关系中,私人伙伴者将更多承担公共服务的直接生产和提供责任,公共部门则成为与之协调配合的伙伴者,把主要的精力和资源放在规划、绩效的监督和契约的管理方面,并在伙伴关系的选择、组建到解散的各个环节,与私人部门紧密合作,分担责任和风险,分享收益和利益,从而充分发挥公、私伙伴各自优势和伙伴关系的协同效应。
我国公用事业公私伙伴关系涉及的公共部门之三是公私伙伴关系服务机构。公私伙伴服务机构是内涵于公私伙伴关系中的,而公私伙伴关系作为资源配置的治理方式,具有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同时,“多中心”的治理理念认为,治理并非万能,也存在治理失灵,因此需要以善治来弥补上述问题。公私伙伴关系服务机构从公共部门中独立出来,明确其独特的划桨职能,本身就是善治理念的体现,它有利于更好解决公、私合作中遇到的市场失灵,防止治理的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