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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是甘肃省南部的一个藏族自治州,在公元前就已经成为羌族的游牧地,羌族信仰原始宗教。西晋末年,远在辽东的慕容鲜卑族的吐谷浑部落经过内蒙古草原,然后翻越陇山迁至甘青一带,吐谷浑的迁入为甘南带来了萨满教。唐朝时期,吐蕃从青藏高原大举攻入河西和陇右地区,甘南又变成吐蕃向中原发动进攻的战略基地。于是吐蕃最早信仰的苯教和后来接受的外来宗教——佛教也传入了甘南。公元10-11世纪之交,吐蕃信仰的佛教逐渐实现了民族化,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佛教——藏传佛教,甘南也经历了这个蜕变过程,随后达到了全民信仰的程度。另外,汉族也为甘南引入了汉传佛教和道教。 元末明初,伊斯兰教随着穆斯林的迁入传播到甘南,以后伴随穆斯林人口的增加信仰范围逐渐扩大。基督教在清朝末年开始传入甘南,虽然相对于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传播范围不广,但是对甘南的宗教布局产生了很大的冲击,这种多元宗教并存的局面一直延续到现在。 在以藏传佛教文化为主体的甘南,世界三大宗教汇集于一地,伊斯兰教和基督教能够与藏传佛教同时共存,这种现象无疑具有很大的典型性。这与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提出的著名的“文明冲突论”截然不同,他认为世界上主要以宗教文化为区分标准的八大文明彼此之间很难和平相处,过去和现在产生过很多的冲突,将来也不大可能平安无事。甘南的多元宗教在过去数百年间能够和睦相处的事实,就是对亨廷顿理论的一种有力的实证否定。 甘南地区的藏传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所以能够共同存在并得到发展,而且没有产生激烈的文化冲突,正如德国学者哈拉尔德·米勒所认为的那样,国家和政治对待文化的不同态度,对各种不同文化的和谐相处具有很大的导向作用。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开始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这个国家内,各民族绝大部分时间和睦相处,而以宗教文化为特色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因此也有了和平共处的人文社会环境。我国历代,尤其是当代宗教和民族政策的正确性,形成了密切的民族关系,再加上各个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经济互助协作关系,从而使得各种宗教能够在甘南地区,以至整个中国境内和睦相处。正确发挥和利用这种宗教文化传统,对于在多民族、多宗教地区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