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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正式确立了“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流转”的政策。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对于进一步解放我国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改变农村落后状况,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作用不菲。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若不能成功化解,势必影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流转。本文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为核心进行研究,以期一定程度弥补学术理论研究之不足并提升自身学术研究水平。文末针对性地提出了些许解决对策,旨在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实践中建立健全立法和规范改进执法提供参考。本文采取以问题为导向、从问题出发的方法进行研究,将文章主体分为五个部分,从基本概念与法律谈起,述及存在问题,终于解决对策。第一部分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研究。该部分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概念、形式及原因和政策路径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为后文写作铺就了基础;第二部分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在的法律问题。该部分分别从《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宪法》等法律着手对相关条文进行了梳理并分析了其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阻碍;第三部分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在的实践问题。该部分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实践中存在的入市信息不公开、利益分配及保护机制有待完善、耕地非法变色流转严重及环境保护有待加强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第四部分为境外典型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规定及实践经验。该部分择取了转型国家俄罗斯和印度以及相对发达的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实践经验分别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对我国的启示意义;第五部分为解决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在问题的对策。该部分分别从借他山之石攻我国之玉、建立健全流转政策、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在问题的对策。笔者在创作本文时力求理论与实践兼顾,以期在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两方面皆有获益。不仅广泛阅读了诸子百家的相关著作和文献,也先后在湖南、河南、广东进行了实地调研,为本文创作收集了不可多得的第一手资料。写作艰辛却又不乏乐趣,文章今成,笔者期待本文提出的解决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在问题的对策能对我国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