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绿色化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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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对我们的日常生活、生产以及人们的消费方式都会产生影响,同时它对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也会产生很重要的调节作用。尤其是近年来环境问题已经引起了各个国家的普遍关注,西方发达国家消费税法的研究范围纷纷向纵深方向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纷纷进行税收法律制度的绿色化改革。我国消费税法律制度于1994年确立,由此消费税正式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而存在。消费税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与经济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为了顺应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新要求,2006年我国对消费税进行了比较大规模的调整,新增了一些绿色环保税目。这些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目标要求,对发展绿色经济,引导人们绿色消费有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因此,现行消费税的“绿色化”倾向已经十分明显。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引导绿色消费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和不足。消费税的立法层次低,环境保护理念基本缺失,征收范围过于狭窄,税率设置不尽合理,征税环节和价内税的征税模式不利于引导绿色消费,缺少税收优惠措施等等。这些缺陷促使我们应该尽快进行消费税的绿色化改革,以期发挥环境保护的真正作用。消费税“绿色化”改革的深化,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与生态环境保护税收体系的整体布局相协调,与国家的政策导向相一致,同时还应该兼顾环境保护与收入分配的公平协调,在此基础上加快消费税绿色化的立法进程,纳入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完善消费税制度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总之,我国的消费税的绿色化潜力是非常巨大的,让其充分发挥“绿色化”的引导作用,保护环境,是当前亟待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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