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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与人之间变得陌生了,见危不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现象。本文通过深入剖析人情冷漠现象的内在根源,结合对立法价值的法理探究,给出“撒玛利亚人”立法建议。文章首先给出“撒玛利亚人”定义,指出“撒玛利亚人法”的内涵,即鼓励公民积极行善或者保障乐善好施者权益的法律规范总和,并阐述“撒玛利亚人”两大立法模式。法律适用的主体是人的行为,行为背后的逻辑是人性。因此,法律制度的设计必须对人性进行考量。通过观察人性事实状态,对人性做出应然性评价,从而构建出行为模式的道德标准。立法需要参考道德标准,对人性进行预设。最后,以无涉他人的利己主义为基准,根据法律价值所期待的不同人性预设构建撒玛利亚人法律,排除对坏撒玛利亚人刑事强迫,对特定的坏撒玛利亚人给予行政制裁,明确对好撒玛利亚人的民事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