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论文以美国名校本科招生综合评价制度为研究对象,较为系统地对美国名校的本科招生综合评价制度,包括其招生工作的开展方式、录取决策过程及其理论依据等进行了介绍和解析,认为美国名校本科招生综合评价制度在具有很高的科学性的同时,制度本身对公平的维护能力却很低。通过对美国高校招生制度的历史源流与中国科举至高考的演变过程的宏观比较,本文认为,美国社会直至20世纪60年代之后才形成人人平等享有教育权的社会观念,高校招生制度并没有完成维护教育公平的角色转变,也没有因为需要保持高信度而大大降低效度。另一方面,在强烈的公民维权意识以及其他历史因素的影响下,美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维权体系,为没有丝毫能力去抵御不公正的高校招生制度撑起了“保护伞”。结合对美国名校本科招生综合评价制度的社会基础的分析,本论文提出了社会系统分担教育公平的假设。当社会维权体系(这一体系主要包含法治系统)没有充分发挥维护公平的作用时,涉及极大利益的高校招生制度只能发展出一套规范程序,来将容易引发不公正行为的因素抵挡在外。因此,高考要实现从考试到评价的突破,前提条件之一是完善社会维权体系。最后,本文对当前的中国高考改革提出了几点建议:1.中国各层次各类型的高校应该逐步根据自身特点采行综合评价的招生方式,全面考核学生,并依据相关科学理论进行招生。2.综合评价在高校招生制度中的权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维权体系对公平的维护能力,其改革应循序渐进。3.综合评价招生需要高校与中学更多的接触和合作。4.高校、中学应该重视综合评价理念的宣传。5.在当前的高考改革中,对高考成绩可以有刚性要求,但是其他易被人为干扰的指标则不太适宜刚性化。6.随着综合评价制度的推行,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统一考试成绩的区分度,减少考生、家长等社会群体对分数的过度关注。7.充分完善高考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布程序的刚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信息公布程序的相关行为进行责罚,充分发挥媒体、民众的集体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