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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化石能源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是全球变暖的主要因素,人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90%以上来源于能源的使用。中国近年来在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承诺争取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规划,是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对区域发展和能源消费碳排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四川省作为西部重要省份,也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区划中的重点区域,从2007年到2019年其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增加了80.32%。因此,基于主体功能区视角下开展四川省县域能源消费碳排放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主体功能区视角,以四川省183个区县为研究单元,以2007-2019年为研究时段,首先运用DMSP/OLS和NPP/VIIRS两种夜间灯光数据进行一系列矫正处理,构建夜间灯光数据与能源消费碳排放量的关系模型,模拟了四川省县域尺度的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其次,运用重心转移模型、标准椭圆差、空间自相关等方法,分析了省级层面与主体功能区视角下能源消费碳排放量的时空演变特征;然后,通过断点回归实证分析了主体功能区政策对于能源消费碳排放量的影响程度;最后,通过GTWR模型揭示了不同主体功能区内影响因素的差异,以期为差异性制定四川省县域碳减排政策提供参考。通过以上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2007-2019年期间,基于四川省省级层面,能源消费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从时间演变来看,四川省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和人均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均呈上升趋势,单位GDP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从空间演变来看,四川省各县(市、区)的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和人均能源消费碳排放总体呈上升且高值地区不断扩散的趋势,单位GDP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总体呈下降且高值区域不断缩小的趋势;从空间格局演变来看,能源消费碳排放量、人均能源消费碳排放量以及单位GDP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的标准差椭圆覆盖范围13年来空间分布变化都不大,其中能源消费碳排放量标准差椭圆呈东北-西南走向,重心变化较小,前期向东移动,后期向南移动。人均能源消费碳排放量标准差椭圆呈东北-西南走向,重心主要向西移动。单位GDP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标准差椭圆呈东-西走向,重心变化较小,前期向西移动,后期向南移动;从空间相关性来看,能源消费碳排放量、人均能源消费碳排放量以及单位GDP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都具有较强的空间集聚特征,主要表现为高高集聚和低低集聚。(2)2007-2019年期间,基于主体功能区视角,能源消费碳排放时空演变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从时间演变来看,四川省五大主体功能区的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人均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基本呈现连续增长的趋势,单位GDP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基本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都与主体功能区定位基本相符,但增速基本都呈相反方向的特征;从空间演变来看,各主体功能区内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和人均能源消费碳排放量总体均呈现高值区域不断扩散的空间变化特征,主要有全面扩散、轴向扩散、两端扩散、点状扩散等形式;各主体功能区内单位GDP能源消费碳排放量空间格局呈现高值区不断收缩的空间变化特征,主要有全面收缩、轴线收缩和局部收缩等形式。(3)四川省主体功能区政策对四川省国家层面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能源消费碳排放量的增加有较为显著的抑制作用,但对四川省其他四个主体功能区的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影响作用比较有限,表明主体功能区政策实施已经对不同主体功能区能源消费碳排放产生影响,但政策实施的效果还不够显著,对省级层面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功能区的影响作用效果还未体现。(4)年末常住人口对于四川县域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均起促进作用,且促进作用越来越强;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以促进作用为主,但促进作用越来越弱;人均GDP政策颁布前主要以促进作用为主,政策颁布后主要以抑制作用为主,且抑制作用越来越强;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四川县域能源消费碳排放量均起促进作用,但是促进作用越来越弱;第二产业比重在政策颁布前主要以促进作用为主,政策颁布后以抑制作用为主,且抑制作用越来越强。各影响因素对于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且在主体功能区政策前后,影响因素的作用程度发生变化。省级层面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城镇化水平在政策颁布后变化为抑制作用;人均GDP主要在政策颁布前主要以促进作用为主,在政策后均为抑制作用;第二产业比重在政策颁布前主要为促进作用,但对省级层面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颁布前后均为抑制作用,对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在政策颁布后变化为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