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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在中国进行的地区性和全国性调查发现,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酒精使用障碍的患病率在增加。精神科的合理干预可以显著减少酒精使用障碍的危害。基于以上信息,我们对精神科酒精使用障碍患者的诊疗现状进行了调查,旨在为制定临床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目的了解精神科酒精使用障碍患者的临床特征并进行相关因素分析。方法(1)以AUDIT量表作为筛查工具,从洛阳市第五人医院精神科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2月10日的就诊人群中筛查酒精使用障碍(AUDIT评分≥7分)患者。(2)使用病例报告表、DSM-IV的酒依赖诊断标准、Beck抑郁量表对酒精使用障碍患者进行社会人口学资料、临床资料的调查。社会人口学资料主要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就业状况、家庭经济收入水平。临床资料主要包括:AUDIT评分、4周内的饮酒情况(最常饮酒类型、平均每周饮酒次数、酗酒天数)、疾病史(躯体疾病、酒精相关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的患病和药物治疗情况)、Beck抑郁量表评分、是否诊断为酒依赖、是否住院治疗。(3)根据DSM-IV的酒依赖诊断标准将酒精使用障碍患者分为酒依赖患者和非酒依赖患者,根据Beck抑郁量表评分将患者的抑郁程度分为四种:无抑郁,轻度抑郁,中度抑郁,重度抑郁。使用χ2检验确定酒依赖和抑郁程度之间有无关联性。(4)统计酒精使用障碍患者中住院患者的构成比,使用χ2检验、logistics回归模型分析住院治疗的影响因素。结果(1)精神科内完成筛查2065例,应答率为99.85%,酒精使用障碍的检出率为9.35%(193人);其中,精神科门诊(1336人)中共筛查出酒精使用障碍患者114人,检出率为8.53%;精神科住院病房(729人)中共筛查出酒精使用障碍患者79人,检出率为10.84%。(2)酒精使用障碍患者(193人)的平均年龄为:35.15±11.05(岁);男性患者所占比例为91.19%;非就业状态的患者的构成比为40.93%;非已婚/同居患者的构成比为41.97%;低收入(家庭月人均收入<3000元)患者的比例为50.26%。(3)4周内最常饮用高度白酒/洋酒、低度白酒、啤酒/其他酒的患者的构成比分别为23.83%,28.50%,47.67%;平均每周的饮酒次数平均为3.97±2.51;酗酒天数平均为10.96±10.57。(4)酒精使用障碍患者中AUDIT评分≥13/15分患者的构成比为45.08%,酒依赖患者的构成比为28.05%;目前患有躯体疾病、酒精相关精神障碍和其他精神障碍的患者的构成比分别为:40.93%(79人),55.96%(108人),70.47%(136人);3类(躯体疾病、饮酒相关精神障碍和其他精神障碍)治疗药物的使用率分别为:31.61%(61人),15.54%(30人),66.32%(128人)。(5)使用χ~2检验对酒依赖和抑郁程度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分析,结果显示:Cramer氏V系数、pearson列联系数分别为0.53、0.47,校正pearson列联系数rˊ=0.66。提示:酒精使用障碍患者的酒依赖和抑郁程度之间存在相关性,相关程度强。(6)酒精使用障碍患者中住院患者的构成比为40.93%。单因素分析发现性别、年龄、AUDIT评分、就业状态、家庭月人均收入、婚姻情况、酒依赖、最常饮酒类型、4周内的酗酒天数对患者住院治疗的影响有统计学意义。经逐步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后发现:年龄、酒依赖和家庭人均月收入是患者住院治疗的影响因素。结论(1)精神科内酒精使用障碍的检出率高,酒精使用障碍患者的酒依赖程度严重且病情复杂,各类药物的使用率偏低,应及早采取干预措施。(2)年龄、酒依赖和家庭人均月收入有可能影响精神科酒精使用障碍患者的就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