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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上访是指信访人通过走访的方式越过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或单位(包括同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及其上一级向更上一级反映问题或诉求、或者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受理并正在办理期间又到上一级行政机关继续反映原问题或诉求的活动。越级上访是原因极为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社会影响广泛的信访活动之一,是一种非正常却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处理好越级上访问题有利于减少群众信访和社会运行成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疏导社会不满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冲突不断产生,连续多年不断攀升并始终在高位运行的“信访洪峰”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对于汹涌而来的越级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群众因往返奔波负担加重而怨气郁积,基层部门因处置难度和行政成本倍增而叫苦不迭,上级部门因异常繁重的接待和交办任务而应接不暇,如何解决越级上访“难题”,已成为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不断深思和探索的重要问题。笔者身处信访工作一线,多年从事来访接待处置工作,针对当前我省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对越级上访的概念特征和社会影响做了简要介绍,同时对我省近年来越级上访的形势和成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介绍了河南省在处置越级上访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最后,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围绕社会权益表达调整和上访待遇实现平等的主题,本文就我省处置越级上访工作的创新提出了几点建议,主要从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和工作方法方式上进行规范和完善,进一步提高化解处置越级上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总之,本文认为新时期越级上访形成和长期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伴随着改革发展出现的,越级上访处置和化解的落脚点要放在改革发展造成的权益失衡的表达调整和实现基层上访和越级上访平等待遇上,努力将因改革发展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但最终越级上访的化解仍然要靠社会公平正义机制的建构和救济渠道权威运行来解决我国、我省现阶段大量存在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