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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证券市场是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必需的,其有效运行的基础是具有透明度和充分含量的信息。然而,会计信息作为市场上流动的众多信息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其公共物品属性不仅使之潜藏着极易引发市场失灵的因素,而且直接影响交易者的经济后果,使会计信息的生产和消费机制经常引起公众和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注意,招致政府管制的介入。
人们认为政府干预经济主要是促进效率或促进平等,但加强监管和促进效率之间有时存在一定的矛盾。过紧的监管会引起市场参与的减少,抑制市场活跃度和市场创新,产生效率丢失;而过松的监管则会纵容欺诈行为和市场操纵,损害投资者。因而政府监管存在一个“适度”的问题。适度的政府监管不但是一个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发调节相协调的过程,还应是一个政府与非政府监管相互调适的过程。
从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来看,略显稚嫩的监管部门在和市场参与方的博弈中并未占据上风,会计信息披露政府监管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监管失灵,这既有监管不足又有监管过度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进行比较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对我国会计信息披露政府监管的效率进行分析,揭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探求其成因,进而提出一些合理可行的监管政策建议,以期能够为完善会计信息披露提供一些启示,推动证券市场真正实现“公平、公开、公正”,早日步入高效有序运转轨道,从而实现资源的充分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