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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制度在近年来被广泛地应用于各国的企业管理当中。在西方国家,股权激励在降低代理成本、改进公司治理、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已受到了广泛认可。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底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标志着股权激励机制在国内正式建立,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有所滞后,但从长远来看也是大势所趋。上市公司引入股权激励后,会给高管行为、经营绩效带来怎样的变化,这些问题逐渐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尤其是股权激励对于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盈余管理的产生可能基于多种动因,例如报酬契约、债务契约、政治成本、资本市场等方面。股权激励究其本质来讲是一种薪酬合约,只有达到合约条件方能真正实现报酬,且股权激励报酬的最终结果通常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密切相关。基于股权激励的安排,公司管理层调整企业对外披露的业绩,以获得激励收益,这种可能性在理论上是存在的。但换个思路,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也有可能因为代理成本的降低,公司治理的改善,信息披露的加强,而使得管理层更加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减少(至少是在短期中减少)盈余管理。本文结合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探讨管理层基于获得股权激励收益动机的盈余管理行为。首先评述国内外有关股权激励和盈余管理的研究文献,阐述本文的写作动机、研究思路、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然后以2006-2012年底国内正式提出了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样本,从制度规范、激励进度和激励契约特征等方面,描述了我国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概括了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总体特点和实施手段,并采用修正的截面Jones模型对我国近年来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进行了量化分析。在理论分析部分,简要阐述了股权激励、盈余管理的概念和相关理论,给出了股权激励影响盈余管理的理论逻辑。在实证分析部分,本文提出了三条研究假设,先后采用单样本T检验法、配对样本研究法和多元线性回归方法进行了实证检验。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1)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之前,上市公司存在下调会计盈余的行为,而在公告日以后则倾向于上调会计盈余。(2)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反而加剧盈余管理。从盈余管理的视角来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高管的“福利”。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