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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以来,国内外爆出了一系列财务舞弊事件,使得如何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成为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点关注对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公司治理结构是影响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内生性因素,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和委托代理矛盾,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中小板自2004成立以来,至去年年底,已有701家上市公司,对资本市场的稳定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相对主板来说,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更好、风险更大、强调时效性等特点,所以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探讨如何提高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有效市场理论为理论基础,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管理层激励特征三个方面构建八个指标衡量公司治理结构,搜集2009年至2012年中小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数据,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的信息评级结果,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现状。构建logistic回归模型,通过实证检验的方法来检测中小板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对信息披露质量产生影响。研究结果如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管薪酬正向的显著影响信息披露质量;两职合一、管理层持股比例、独立董事比例、股权制衡度不会对信息披露质量产生显著作用;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人数显著的负向影响信息披露质量。可见,中小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管理人员与董事会并没有实质上分离的问题;独立董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无法影响第一大股东作出的公司决策,从而不能对第一大股东形成制衡;董事会办事效率低等问题。最后结合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优化股权结构、改善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完善对管理层的奖惩激励、提高外部审计质量的策略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