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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党中央就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要求,这一要求的实现与非营利组织的积极参与密不可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规模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迅速扩大,公益基金会作为非营利组织的重要力量,其数量也得到了飞速增长。从1981年第一家公益基金会成立,到2018年底,我国公益基金会的总数已经达到6899家。近年来公益基金会在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方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也存在着资源分配不均衡、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本文在对基金会中心网的项目信息进行整理时,发现了公益基金会之间存在相互捐赠的现象,如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基金会捐资五千万元,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共捐款约四千余万元等,公益基金会之间的相互捐赠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公益基金会之间为什么会存在交叉捐赠?这一捐赠方式是否会影响公益基金会的综合运行效率?如果这一捐赠方式影响公益基金会的综合运行效率,那么公益基金会之间的交叉捐赠对基金会的综合运行效率产生的是正面效应还是负面效应呢?这有待于进一步验证。首先,基于我国公益基金会的现状以及制度的发展,讨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其次,基于相关文献和资源依赖、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本文从公益基金会的资源获取能力、组织管理效率、项目运行效率三个阶段分析了公益基金会间的交叉捐赠对基金会的运行效率的具体影响;再次,基于相关文献和因子分析法,以2015年企业背景公益基金会为研究样本,使用因子分析计算出公益基金会的资源获取能力、组织管理效率、项目运行效率。在控制了员工数量、志愿者数量、是否投资或委托理财、成立年限等因素后,设立本文的研究模型,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实证检验了公益基金会的交叉捐赠对不同阶段运行效率的影响;最后,基于前文的回归结果,分析公益基金会之间的交叉捐赠对综合运行效率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对于捐出方来说,公益基金会之间的交叉捐赠提高了组织的资源获取能力和项目运行效率;然而,公益基金会之间的交叉捐赠却降低了基金会的组织管理效率。在资源依赖视角下,由于捐出方和受赠方存在资源依赖,双方在不同阶段的运行效率不同而致使双方存在资源互补性,二者通过交叉捐赠,对资源进行优化和有效整合,在资源获取能力和项目运行效率上伴随着资源依赖产生了1+1>2的效果。因此,当某个基金会具有较多的捐赠收入却没有更好的捐赠项目时,在得到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情况下,公益基金会可尝试将自己的资源捐赠给具有较好的项目运行效率的公益基金会,从而提升社会整体福利,更好的服务于有需要的人。在委托代理视角下,由于公益基金会之间的交叉捐赠增加了组织之间的委托代理链条,提高了交易成本,降低了公益基金会的组织管理效率。因此,公益基金会应加强对自身的监督,降低公益基金会的委托代理成本。探索性研究发现:公益基金会之间是否存在交叉捐赠与基金会的综合运行效率显著正相关,公益基金会之间的交叉捐赠对基金会综合运行效率的改善具有积极影响。因此,政府应该在严格监管的情况下,鼓励公益基金会利用交叉捐赠优势互补,提高社会福利。然而,复杂的捐赠方式也为公益基金会与企业的合谋提供了机会,会对公益基金会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怎么均衡考虑公益基金会之间的独立性和资源依赖性是实务界和学术界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的实证研究结论可以为监管部门在制度制定过程中提供经验证据,优化相关部门对公益基金会的监管效果,促进我国公益基金会以及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