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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与人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行政立法的好坏直接影响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现代社会,一方面行政权不断扩张与膨胀,行政权的触角碰触社会的各个领域,行政立法非常普遍,数量越来越多,行政立法的兴起与迅速发展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参与式民主和三权分立理论逐渐发展,使人们开始重新思考行政立法:行政立法的民主正当性何在,缺乏约束的权力难以从自身克服缺点。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从根本入手,从制度上给行政立法以制约,让公众参与到行政立法过程。本文从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相关理论入手,在分析国外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制度的相关理论。介绍了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兴起,包括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社会背景、理论基础及其意义。分析了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参与的主体,主要形式及公众参与制度的目标及涉及的相关内容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现状、问题及反思。从立法规定方面来看,对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的规定越来越完善。但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公众参与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和缺乏法律责任方面的问题,这影响了行政立法的正当性、科学性。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让公众参与能发挥真正的作用。必须从制度方面来完善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第三部分阐述了对国外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实践的考察。介绍了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实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国外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实践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阐述了完善我国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制定统一规范公众参与的法律,确定公众参与的范围和程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作为公众参与主要形式的听证会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是解决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问题的关键,除了上述建议,还应该落实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法律责任制度和救济措施,完善相关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