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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双边投资协议和自由贸易协议中,负面清单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负面清单模式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中的广泛采用将大大提高像中国这样尚未在国际经贸协定中采用过负面清单模式的国家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难度。面对这一压力,中国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试行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但中国实施负面清单时间较短,影响范围较小,目前仍不能很好的评价中国负面清单的实施效果。故分析其他经济体负面清单行业限制程度,并与之相对比对于评价和完善中国负面清单具有重要意义。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12个成员国于2015年10月5日就协议谈判达成一致。TPP被称为21世纪更全面、更高级别的、甚至超越WTO的新区域自由贸易协定。TPP协议中各签约国的负面清单形式规范、结构简单、主要内容成分相似,有一定的整体性和可比性。故选择TPP协议中12个国家的负面清单作为研究样本,从整体和国别两个角度分析负面清单行业限制程度意义重大。文章以TPP签约各方的12份负面清单为样本,通过借鉴陆建明等(2017)对于负面清单定量分析的方法,计算行业覆盖率、累积限制程度、核心度、向核心度、相似度等指标对TPP各签约方负面清单行业限制范围和限制强度进行定量测算,同时将中国统一负面清单与其进行对比。得出TPP签约各方负面清单不符措施整体行业覆盖率较高,但各国普遍限制的行业相对较少。核心度较高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渔业、电力供应、水运、空运、运输辅助服务、通讯、金融服务、法律活动、公共服务、教育和医疗几个领域。与TPP相比,中国统一负面清单行业覆盖率在TPP平均水平附近,累积限制强度低于平均水平。中国向核心度水平较低,与TPP各国负面清单的相似度也都比较低。对此,文章对改进和完善中国负面清单提出了合理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