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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前后的盈余管理行为,国内外已有多项研究成果。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开始正式实施。我们发现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中国A股发行公司IPO前的盈余管理有所下降。本文以操纵性应计利润(DCA)作为盈余管理的度量指标,利用修正的Jones模型分别考察了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IPO前两年的盈余管理行为。
我们把2006年执行旧会计准则的IPO公司作为样本一,把2007年和2008年执行新会计准则的IPO公司作为样本二,进一步的我们把样本二又分成两个子样本进行了研究:2007年IPO公司作为子样本一,2008年IP0公司作为子样本二。首先检验了各样本的均值和中位数的显著性,我们发现,样本一和样本二的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均值和中位数都显著为正,表明新旧会计准则都未能杜绝IPO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子样本一的均值和中位数也显著为正,而子样本二的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均值和中位数虽然也为正,但是并不显著。其次,我们比较了各样本公司在IPO前第一年(t-1)和IPO前第二年(t-2)的操纵性应计利润,我们发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在t-1年和t-2年的盈余管理没有显著差异。再次,我们以执行旧会计准则的样本一作为参照,检验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样本二以及两个子样本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的盈余管理程度是否有差异。我们发现,在t-1年,样本一的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均值和中位数显著高于样本二和子样本一、子样本二,表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样本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有所下降。最后为了明确新会计准则对IPO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我们构建了一个回归模型,加入了控制变量,回归结果表明,新会计准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IPO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