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社会已经越来越多地把男女平等参政作为衡量一国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指标之一,妇女大量参政已被提上议事日程。联合国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也要求,妇女代表参政议政的比例不应低于30%,“最低比例制”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提高妇女参政的主要手段,由于其有效性,目前“最低比例制”在欧洲及其他国家得到竭力推广,虽然在理论和实践上,仍有许多争议,但是,其成效是显著的。从国际社会的实践来看,凡是妇女参政比例较高的国家都是较好推行“最低比例制”的国家。中国作为世界上率先提出最低限额制的国家之一,虽然从历史发展来看,中国妇女参政率有了一定提高,但在实践最低比例制的道路上与国际渐行渐远。出现这样的矛盾究竟是何原因,本文以妇女参政作为研究背景,力图从最低比例制的角度挖掘造成矛盾现象的深层原因。通过借鉴“最低比例制”在欧洲国家使用的原因、方式、遇到的障碍和解决方法,与中国实践最低比例的历程对比,帮助更加清晰认识问题的所在。从历史、国家、政策、监察、福利,妇女本身等六个角度分析中国在国际上落后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的相关对策和措施,借助行政立法、监察惩处、教育培训等多管齐下的手段提高我国妇女参政比例,努力缩小国际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