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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领域的分化,政府被归入到公共领域之中,成为公共领域中的基本构件。因而,政府也往往成为人们注意力的焦点。行政权力是一种能支配大量社会资源的公权力,具有无限扩张、易于滥用的特性,必须加以有效监督和约束。在近代以来有关政府的理论探讨中,生成了许许多多构建政府和改造政府的方案。然而,在任何一种有关政府的构建或改革方案中,都必然包含着关于政府责任的规定,政府必须接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控制以保证责任的落实。建立责任政府必须从理念上实现由强调公民义务和政府权力到强调公民权利和政府责任的转变,由无限权力政府到有限权力政府的转变,由依法治民、治事到依法治官、治权的转变。要求政府负责任以及能够承担起责任,就是一切理论和实践方案的共同追求。在整个近代300年的历史过程中,只要谈到政府,责任政府都是一个表达公众强烈愿望和要求的概念,在政治法律和伦理等任何一个视角中,责任都是一个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思考重心。笔者认为,有效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责任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问责制”这一要求政府实现责任的综合性路径的发现,可以说把近代以来的那些来自于政治学的、公共行政学等各个方面的共同追求以一种体制的方式确立了下来,行政问责制是一种制度创新,也是与时俱进的产物,正所谓“法与时变,礼与俗化”。中国正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历史时期,中国政府的担子无疑是很重的,它应当如何通过自身的构建而担负起引导中国社会发展的任务,是需要找准一个切入点的,而问责制可能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因此,笔者对行政问责制研究投入了大量精力,并将其作为本人硕士毕业论文的选题。本文系统研究行政问责制,全篇共分为三章,三部分环环相扣,形成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本文重点阐释了行政问责制理论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对策问题,在此基础上得出了一系列研究结论力求切合我国当前实际并有所创新。第一章,行政问责制理论。本章在对行政问责制相关概念的阐述、解析、比较基础之上,对行政问责制基本概念进行了相应的界定,力求使行政问责制基本概念、理论更加清晰明确、在内涵与外延方面更加契合于当前现实,更有助于我们分析和研究问题。第二章,行政问责制实践。本章分析了行政问责制产生的动因、立法状况、发展和特点、总结了推行行政问责制的成效与经验、归纳了我国实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完善行政问责制对策。本章论述了我国当前推行行政问责制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借鉴参考了西方国家行政问责制的实践及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路径的若干设想。研究行政问责制必然涉及到一系列重要而尖锐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近几年的探索实践中,既没有规范化的模式供人遵循,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本人深知要对这一中国行政法研究的难点和盲点进行探索是相当困难的,但仍迫切希望通过本文的初步探索,引发更多学者的思考,从而促进我国行政问责制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