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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对张某故意杀人案展开全面讨论。被害人王某系“毒鼠强”中毒身亡,嫌疑人张某在供述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由于侦查人员未及时收集证据,造成了证据在真实性上存在大量瑕疵。再加上部分证据存在一些难以排除的关联性、合法性疑点,故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此案在当地引起不小的争议,公、检机关内部意见不一。首先在物证方面,侦查机关并未在案发第一时间对物证进行采集,造成了物证来源充满了不确定性,大大影响了物证的原始性。包括在对嫌疑人家里进行搜查的过程中获取的诸多物证、在嫌疑人家附近垃圾堆获取的疑似“毒鼠强”包装纸以及从粪坑中提取到的带毒广柑皮等,均来自于案发十五日之后,其真实性大打折扣。其中,带毒广柑皮的疑点最大。该项物证提取于受害者房屋门口的粪坑中,但无法确定是否为受害者所遗弃,亦无法排除系其他过路的村民丢弃的可能性,甚至无法肯定在被扔进粪坑之前已经带有“毒鼠强”的成分,即存在广柑皮无毒,但粪坑水体有毒,经浸泡后带毒的可能性。故该项证据在关联性、真实性上均存在重大疑点。此外,检察人员未见到该块广柑皮的合法来源证明,侦查人员亦无法给出提取该块广柑皮的原因及线索来源,存在捏造证据的可能性,故在合法性上也存在一定瑕疵。同样具有合法性瑕疵的情况还出现在鉴定报告方面。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第一次抽取死者心血进行检验时并未发现“毒鼠强”,但在七日后的复检中却发现了“毒鼠强”,具体原因侦查人员无法解释。两份样本的同一性存在疑点,在侦查机关难以提供有效的证明的情况下,真实性、合法性均存在重大瑕疵。其次在言词证据方面,由于投毒类案件的隐蔽性,在缺少直接目击证人的条件下,本案证人证言大多围绕村民平日对嫌疑人、受害人的印象展开描述,呈现出关联性较弱的情况。其中,谢某的证词作为本案中嫌疑人毒药来源的关键证据,其与嫌疑人的供述存在多点无法印证之处,因此无法认定此谢某是否系嫌疑人口中向其购买鼠药的那个谢某,直接导致了嫌疑人的毒药来源无法确定。尽管有众多村民提供了证词,但均在关联性、真实性上存在不同程度的疑点。虽然本案中的嫌疑人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由于缺乏其他证据佐证,加上诸多证据存在瑕疵和疑点,故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无法认定嫌疑人张某之故意杀人行为,决定存疑不起诉。本文作者在研究方法上运用三性理论,分别从与嫌疑人投毒行为相关的证据和与受害者死亡相关的证据两个方面对本案的重要证据进行分析。在第二部分关于能否认定嫌疑人以投毒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的分析中,笔者主要从行为人的动机、购买行为以及投毒行为进行考察,亦即从行为人的主、客观层面,依据现有的证据,基于三性分析下,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在第三部分关于受害人死亡的证据分析中,笔者从本案的尸检报告以及粪坑中的广柑皮入手,讨论致王某死亡的原因。最后在综合分析中,将当前已分析证据的有效信息进行整合,转化为结论,讨论嫌疑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通过对张某故意杀人案的证据分析,总结了司法实务、理论研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针对物证、言词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的分析方法。2.针对多个证据进行交叉对比、综合判断的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