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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首先,是新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和完善的重要内容;其次,是区域公共管理的兴起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再次,是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研究与实践的内在需要;最后,是民族自治地方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
论文首先提出了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的理论逻辑:一是认为多民族国家建设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地方自治理论和利益分析理论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的理论基础;二是对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结构进行阐释;三是探讨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的政治根源;四是分析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的制度基础。
论文运用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的理论逻辑的分析视角,集中阐述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纵向关系的问题及根源、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横向关系的问题及根源。基于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实证性资料和学术文献的研究,着重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与法律关系、权力关系、公共财政关系等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的问题及根源作出描述、分析和阐释。行政权力配置的非规范性、事权下移与财权集中之间的非匹配性、财政对地方权利保障与地方利益表达机制缺乏回应性等问题,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放权不足与责大于权并存、依法行政困难重重、民族自治区(含多民族的省份)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缺乏与基层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财力弱小并存等问题,是民族自治区(含多民族省份)政府与下级政府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条块关系的失衡、制度刚性约束脆弱、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不足、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利益的驱动等因素,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纵向关系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横向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横向竞争关系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重复建设导致产业结构趋同化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无序竞争等问题。二是横向合作关系存在有效的合作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相关法律与制度保障缺乏等问题。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横向关系存在问题的根源主要是区域非均衡发展与地方利益分化、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无序化竞争、分权化改革的滞后等因素。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来加以解决。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的实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纵向和横向关系维度中的权力关系与利益关系。基于这样的基本判断和共识,提出民族自治地方和谐政府关系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的理想诉求的新论点。民族自治地方和谐政府关系是在现代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基于和谐理念建构起来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的的合理化形态和理想追求,是以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为主体的纵向和横向政府关系从失范到有序的功能结构和运行状态。基本的内涵是以公共理性为价值导向、以政府权力结构合理化为主要途径、以利益关系的协调为核心、以完善的制约机制为保障。阐述了民族自治地方和谐政府关系的价值,提出民族自治地方和谐政府关系的标准,并思考了民族自治地方和谐政府关系构建的路径选择等。
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一是运用多民族国家建设理论等具有较强解释力的理论视角,立足于国家设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政治目的和政治规范研究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关系,从而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研究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二是提出构建民族自治地方和谐政府关系的理念,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论文立足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建设这一基本的政治问题和政治目标,提出了民族自治地方和谐政府关系的标准,论证了为什么民族自治地方和谐政府关系是值得我们追求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