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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事业单位的出现和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是建国以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财政拨款设立并管理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营利性和非生产性的社会服务组织。中国传统的事业单位体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由国家兴办并由国家管理,按照国家计划运行,属于国家编制,需要国家财政供养的特殊社会组织形态。那时的“事业”是与“企业”相对而言的概念,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都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开展各自的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是否进行经济核算,事业单位是由国家供给经费、不实行经济核算制的社会组织。 根据1998年底的统计资料,我国现有事业单位约131万个,人员约2919.8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13万人,占全国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860万人的59.9%。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分布在科研、设计、教育、文化、新闻及体育部门,其从业人数约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43%。从行业分布角度看,当前中国事业单位的主体部分,仍然是最基本的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和农业技术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机构;教育和卫生两个行业的职工占事业单位全部职工人数的70%。 我国的事业单位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与高度集中的指令经济制度相适应。随着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公共服务方面的需求急剧膨胀,事业单位作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公共部门,面对信息化、科技化、全球化市场经济的挑战各种严重弊端日益显现,政事不分,政府越位行政干涉事业单位过多,事业单位市场化过度倾向严重,社会公益职能缺位,改制迫在眉睫。事业单位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主要有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机构,其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局。而事业单位有着性质模糊、职能混杂,分布广泛、涉域交叉、利益关系复杂、责任边界不清等特点,使得对它的改革极为艰难。从八十年代至今二十年的改革实践中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的改革主要从回归政府机构和转向企业化两个方向展开,仍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在一些省市的试点性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很多有益的改革经验,但是仍存在着改革目标和改革方向不明确,缺乏统一政策指导,各自为政的特点,而且与我国经济体制的大幅度改革相比相对滞后,没有从制度层面上根本改变事业单位的现状。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事业单位的改革问题被提上日程而且日益紧迫。 本文试图从事业单位概念和职能的重新界定入手,回顾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程并指出了其内在弊端,参照国外有类似职能的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体制、职能界定、发展状况及趋势进行比较分析,理论结合实际的探讨了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新型模式和方向,通过一系列的综述分析,提出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物品中的角色及职能需要重新界定,调整政府、企业与事业单位的相互关系,实现职能范围分开,并指出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模式在向非营利组织趋近的趋势。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实现的措施及对策分析则从现有事业单位改革状况出发,选取三个不同角度法人产权制度改革、分类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对我国的事业单位整体改革方向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