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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专政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具有国家赋予的相当大的行政权力和刑事司法权力。但是这种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称公安民警)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则会对国家政权根基、法律底线、社会秩序、精神信仰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如何有效预防和遏制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就成为一个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的科研课题。为此,笔者在遵循公安队伍建设原则的基础上,围绕“依法治国”的主旋律,以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的内涵为逻辑起点,以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的客观事实为依据,深入剖析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的立法、制度等法律层面的根源,以预防公安民警职务犯罪为价值追寻,加强立法,完善现有法律体系,构建监督网络,力求公安民警职务犯罪预防的理念具有超前性,原因分析具有时代性,实践举措具有创新性。论文共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的内涵确定。本部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关于法治建设理论为指导,以社会学、犯罪学、刑法学的基本原理作为理论来源,以公安学为理论基础,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为逻辑起点,系统阐述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的涵义和法律特征。这是论文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公安民警职务犯罪原因的法律分析。本部分从公安民警职务犯罪对国家政权、法律秩序、道德追求、警民关系等方面所造成的危害出发,从立法缺失、监督不力、制度不完善等对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的根源作了法律层面的分析。这是论文的价值依据。第三部分,公安民警职务犯罪预防的举措。本部分以借鉴先进经验为保障,以加强立法为重点,以构建监督体系为核心,以健全制度为根本,深入探讨了公安民警职务犯罪预防的举措。这是论文的主体,也是论文的落脚点和最终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