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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的安全性是食品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然而,在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食品却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这种现象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都同样存在,尤以发展中国家为甚。近几年来,我国发生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事件,例如“苏丹红事件”、“陈化粮事件”以及震惊全国的“问题奶粉事件”等,这对社会民众带来了极大的心理恐慌,甚至国家体育总局都明令禁止国家队队员在外就餐,需要特供食品来保障队员的健康。这不能不说是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的极大讽刺。在我国“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口号下,作为公民生存第一需要的食品,其安全性居然是如此的脆弱,这以充分的说明影响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首要问题已非食品安全问题莫属了。 那么为什么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会如此严重呢?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我国城乡经济的发展,各种农药及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的广泛应用,食品的数量与种类日益丰富,各种新技术在食品工业中的渗透是一个原因。另一方面,是由于社会价值取向与利益取向的冲突原因。但这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因素,解决好也都会对食品安全起到良性的作用。食品之所以不安全真正归根到底,就是法律层次的原因:法律的不完善,监管不到位,执法部门对民生的漠视,企业的道德丧失等。虽然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问题同样存在,但是对比我国与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发达国家,你会发现,“外国人喝奶,结实;中国人喝奶,结石。”虽然这只是一个笑话,但是这完全体现了我国的民生状况,也充分的说明,我国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面临着如监管主体不明,处罚力度不强,标准体系滞后等等的很多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并不是不能得到解决和完善。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应对民生问题,首先就需要有理论指导,和谐社会理论,人权理论等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对这些理论进行法理分析,我们会对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进行路径思考,从而得出对其完善的具体措施。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食品安全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必然会对社会的稳定及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的冲击。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已成为摆在世界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所以我们应立足于中国的社会现实,以法治国家建设、人权保障、民生保障为基石,以“以人为本”、人权至上、权利保护、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进一步建立、完善良性、有益的现代化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公民权利的配置机制、保障机制、救济机制,有效的保障公民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各项权益,推进民生保障的实现及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