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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股东积极主义盛行,投资者机构化已成为国际证券市场的一大发展趋势。为了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监会将大力培养行为规范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加强证券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战略指导下,我国机构投资者迅速壮大起来,日益发展成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主要投资者,初步形成了各类机构投资者协调发展的格局。随着机构投资者持股规模的扩大和投资理念的转变,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积极性越来越强,对于机构投资者是否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参与公司外部治理并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各学者并未得出一致的研究结论,仍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重要课题。 本文以2010-2012年沪深A股3354个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过度投资视角实证检验不同特征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表现的不同角色。研究结果表明,在这三年里, A股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非效率投资行为,其中投资过度的严重程度大于投资不足。机构投资者的整体持股比例、长线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和独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均与过度投资显著负相关,表明持股比例高、持股期限长、独立的机构投资者能够抑制过度投资水平,在公司治理中起到了有效监督的作用,发挥着更好的治理效应。相比之下,短线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过度投资显著正相关,非独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过度投资回归系数为正,但并未通过10%的显著性检验,表明这些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不明显,甚至一定程度上发挥着利益攫取者角色。 最后针对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引导和规范机构投资者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从优化外部治理环境层面,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在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监管的同时,放宽对机构投资者入市持股的限制,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机构投资者多元协调发展;从自身治理层面,应完善机构投资者自身治理结构,引导机构投资者建立长期投资理念,使其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