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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反思’是胡塞尔现象学方法论的总体标题,‘现象学反思’是一种本质直观的反思,它要求在反思中对反思对象进行本质直观的把握。现象学的本质直观(观念直观)概念起源于对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六研究第六章)中所采用的直观概念的扩展。”由此,进行范畴直观的研究,首先着眼于现象学方法之根源的分析。而范畴直观本身也是作为《逻辑研究》中的内容来展开的,研究表明它不仅仅是第六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根本上着眼于整个《逻辑研究》本身的。本论文的论述分为四部分:即导论、作为向范畴直观的第二次过渡的最终充实(第一章)、范畴直观理论辨析(第二章)、范畴代现(第三章)。
导论部分主要是确定一下范畴直观理论在胡塞尔哲学及其《逻辑研究》中的位置,以便清楚问题的指向;另外就是主要针对作为一般对象及其获得问题进行历史梳理,这也是胡塞尔自己在做的工作,以便清楚历史上相同问题的判定与解答。
第一章主要针对《逻辑研究》中“真理与明见性”一章(第六研究第五章)进行梳理,首先作为认识的最终充实又一次引出范畴直观的问题,与之相关的明见性的问题,进一步导向了真理与存在问题,而对存在的界限与意义的划定将为下一章的关于“是”的范畴形式直观铺路。这一章的讨论将结合在2002年出版的胡塞尔《逻辑研究》补充文本尤其是与之对应的第4文本一块讨论。
第二章主要针对《逻辑研究》中的“感性直观与范畴直观”一章(即第六研究第六章)进行梳理,这一章将会针对范畴直观与感性直观的区别、范畴直观的诸阶段、范畴直观的诸种类型进行一般的论述,并会针对在范畴直观中的范畴形式直观特别的展开讨论,与此相应也会考察在胡塞尔那一般的形式问题及其意义,这一部分的讨论将会结合在2005年出版的《逻辑研究》补充文本尤其是直接表明为范畴直观及其表达的第七文本一块讨论。
第三章主要针对《逻辑研究》中的“范畴代现”一章(即第六研究第七章)进行梳理,其一阐明范畴代现理论的由来,其二勘察其中的问题,尤其是胡塞尔在第二版前言中声称已经放弃了范畴代现理论,而在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逻辑研究》补充文本中几乎在没有出现范畴代现这一表述,本文将试图对此一缺失做自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