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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工伤保险是对公务员这一特定群体适用的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通过对在职务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公务员给予物质补偿来实现法律设置目的。公务员是一类特殊的主体,他们受雇于国家,承担更多的义务和享有相应的权利。纵观世界各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一般都有专门的立法予以规定。我国公务员除了要遵守一般的法律,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基于其特殊的双重身份赋予他们特定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大多数国家通用的惯例。工伤保险是公务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规定于《公务员法》第77 条。然而本条法律对公务员工伤保险的规定过于简单,忽略了许多实务性内容,而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仍旧没有制定出来,因此在具体适用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问题。
目前我国对公务员工伤保险制度的专门研究比较欠缺,涉及公务员工伤保险这一领域的著作不多,已有的相关著作主要是对公务员的工伤保险进行叙述性概括而缺少深入研究,但是公务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难的问题确实存在于现实当中且困扰着公务员。本文是对我国公务员的工伤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个思考,在对现状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寻找其中的不足之处并试图提出完善和改革措施。在论文的分析过程中主要运用了法律社会学的基本观点,即以整个社会为背景研究法律,利用法律来解决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以达到法律在社会中实施的良性效果。通过对案例分析和国内外比较分析的方法,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需求,给公务员的工伤保险恰当定位,对公务员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措施进行构建,为我国公务员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一些大胆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