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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阶段,所以必须建立对应的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于此同时社会公众发自内心的对于法律信任显得尤为重要,而我国法律信任的现状十分令人担忧,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提高我国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呢?本文先阐述我国目前法律信任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种种问题。试图通过比较、历史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国外法律信任的形成机制的研究,得出对我国法律信任形成机制的启示,从而提出一些关于完善我国法律信任形成机制的一点思路。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我国社会信任危机、法律信任现状及法律信任存在缺乏信任法律的传统、法律价值与民众价值脱节、法在运行过程中受到一定阻碍、法学教育以及普法的力度不够等一系列的问题。第二章通过对英国、美国、新加坡、德国、法国的法律信任形成机制的比较研究,从中得出对我国的可借鉴之处是要想取得民众对法律的信任需要具备良好的生活基础、良好的法律传统文化以及严刑峻法。第三章提出完善我国法律信任形成机制需要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改善我国民众的生活基础,制定符合公众利益的法律,努力减轻法在运行过程中的阻碍,加强法学教育和普法工作,进而达到提高我国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度。法律信任还有很多需要研究的地方,本文仅就法律信任形成机制这个角度来进行分析,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从法律信任形成机制的角度去完善我国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并且是通过对几个国家的法律信任形成机制总结出共同的一般性规则,将其运用到我国的法律信任的形成中。从形成机制这个角度来研究我国法律信任,不仅为完善我国法律信任提供了一些思路、一些途径;对完善我国法律信任的研究,本着从现状——存在的问题——国外法律信任形成机制进行研究和分析——创新思路完善,有助于透过现象看到实物的本质,促进最终可以标本兼治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