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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网络已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工具,而域名作为一种引导用户进入特定网站的网络地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商标与域名两者之间体系独立,又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因此,造成了这两者之间的冲突。针对商标与域名的关系、域名的法律性质以及如何完善我国解决商标与域名冲突问题的制度,笔者在借鉴、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本文从比较分析商标与域名的关系入手,讨论了商标与域名冲突的表现及原因,对解决此类冲突的理论和相关法律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此类问题的具体建议,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约24000字:第一部分是对商标和域名的概述。简要介绍了商标、商标权、域名,对域名的法律性质做了论述,认为域名应当作为一种民事权利的客体,域名权可视为一种名称权,其权利内容应包含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四个方面,并分析了商标和域名之间的相似和区别之处。第二部分介绍和分析商标和域名冲突的表现和原因。其表现可分为非实质性冲突和实质性冲突两类;其原因主要是域名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商标和域名管理机构和管理规则的不同。第三部分是对调整商标与域名冲突的理论进行介绍分析。这些理论有两类,一类是得到立法和司法实践支持的理论,包括初始兴趣混淆理论和淡化理论。这类理论在解决商标与域名的冲突问题上有其优势也有不足。另一类是未得到立法和司法实践支持的理论,主要是域名共享理论。这是一个较新的理论,在调整商标与域名冲突的问题上虽然技术上可行,有一定合理性,但笔者认为弊大于利。第四部分主要介绍国际组织和美国处理商标和域名冲突的规则。包括WIPO最终报告和ICANN制定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以及美国《联邦商标反淡化法》(FTDA)和《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ACPA)。这些规则对完善我国相关制度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第五部分分析了我国处理商标与域名冲突问题的制度缺陷,并就我国处理此类纠纷的制度完善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处理该类冲突时有局限性,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不够完善。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分析,并在借鉴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解决此类冲突应遵循的原则和九项具体的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