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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长久存在的社会问题。上世纪七十年代后,在国际社会的倡导下,各国纷纷制订了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防治家庭暴力。其中,民事保护令被事实证明,是防治家庭暴力诸多法律手段中,最直接的、效率最高的、成效最明显的。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受害人运用民事保护令制度维护自身安全与利益。民事保护令在国外已有三、四十年的发展历史,而我国大陆才刚刚开始探索。本文着重于民事保护令的程序研究,提出我国民事保护令设置为紧急民事保护令和长期民事保护令,论述了民事保护令程序的特点和一般原则、证据规则、执行措施等问题,对民事保护令的程序构建提出建设性意见。文章分为六章,第一、二章介绍家庭暴力、民事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概述家庭暴力的概念、现状和危害,介绍美国、澳大利亚、台湾的民事保护令情况,以及学者对我国大陆引入民事保护令的建议。简要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制订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的内容和法院试点审理情况。第三、四章介绍民事保护令程序的特点、一般原则、证据规则。论述了民事保护令程序具有如下特点:民事保护令是非讼事件,效力有期限性,内容具有可变更性,非对席审理,避免签发双向保护令。民事保护令程序的一般原则包括:及时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不调解原则、保护受害人信息原则、保护令有限度公开原则。论述了民事保护令案件的证明标准,提出应结合举证责任转移减轻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举证责任。第五、六章构建民事保护令程序。结合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实务,对民事保护令的审理程序、听证程序、复议程序、民事保护令的延长、变更与撤销程序、送达与传唤程序进行了详细的构建。论述现阶段民事保护令的执行主体仍然是法院,提出将来应当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法院为辅的执行模式。对民事保护令具体事项的执行措施进行详述,提出建议。提出通过确认备案方式解决民事保护令的异地执行,通过建立家庭暴力数据库达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