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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公司融资一直难为金融监管机构所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禁止商业银行资金流入证券市场,政府监管部门杜绝各证券公司营业部为股民融资融券,加之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QFII等入市数量和比例受限,证券公司的资金融入融出活动都为监管部门所严控。与中国货币市场的联系不畅的状况相适应,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作为资本经营主体的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融入机制也尚未形成。在海外,美国经过一百多年的探索和完善,已经走出了一条以市场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融资模式,是一种比较注重利用市场融资工具和手段而进行的融资模式;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就有专门经营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融资公司,是一种比较重视通过融资机构而进行融资的模式。 现阶段提出证券公司融资的问题也是由各证券公司在自有资本或实收资本与运营资金存在着较大缺口的现状决定的。由此而严重的限制了证券公司进行诸如收购兼并等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我国证券公司资金状况与融资需求。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券商业务的拓展,券商的资金需求逐渐加大。中国加入WTO也使得中国的券商不得不面临国外大型投资银行的竞争。如何建立适应我国券商的融资模式,已成为当前迫不及待的任务。 本文通过对国际上主要的融资模式进行比较,从总结国外证券公司的融资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券商的融资模式,即组建专门性的证券金融公司,其主要业务包括吸收各个证券经营机构的存款和存券,并向其他需要资金和证券的机构贷放,以解决它们清算头寸不足及信用交易业务开展所需要的资金和证券,通过金融公司,商业银行可以将资金或证券贷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将之融资给相应的证券公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作为市场上唯一的资金和证券贷放渠道,可大大简化融资融券活动的传递过程,也便于政府监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有了相当的市场容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自律能力也在逐渐增强,尝试采用这种过渡性的融资体制,是解决我国证券公司资金来源的一条可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