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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1996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所谓的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旅行社业务的国际化趋势,近几年来有关我国旅行社业未来分销渠道走向的讨论逐渐成为了关注的热点。论文采用比较的方法,对中美旅行社业分销渠道的三个关键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包括中美旅行社业分销渠道的主体及其分工、演进历程和规模状况。主要的比较研究发现是:⑴美国旅行社业的主体主要包括旅游批发经营商和旅游零售商,由其组成的分销渠道采用的是市场体制内生的垂直分工方式;中国旅行社业的主体在1996年前包括一类社、二类社和三类社,1996年后包括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由其组成的分销渠道采用的是政府指导下的水平分工方式。⑵美国旅行社是从批发零售一体化,随着旅行社市场发育成熟,逐步走向批发零售分开经营的;中国的旅行社业几乎一直采用的是水平分工的分销渠道,处于政府的严格管制之下,只是在1996年的时候改变了旅行社划分方法的名称,其分销渠道的实质并没有太大变化。⑶美国的旅行社业分销渠道呈金字塔状,主要采用长宽的间接渠道;中国的旅行社业分销渠道呈圆桶状,其国际旅行社业务采用长窄的间接渠道,国内旅行社业务采用短窄的直接渠道。对于比较研究所得出的中美旅行社分销渠道的差异,论文从旅行社业的宏观发展目标、社会制度环境和投资理念等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解释了中美旅行社业分销渠道在主体构成、分工体系、演进历程和规模状况方面的差异的形成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工作是根据前面两部分工作所得到的启示,仔细分析了中国旅行社业分销渠道现存的诸多问题,并确认了影响其发展的诸多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论文有的放矢地借鉴了美国旅行社业分销渠道的成熟经验,区分大型旅行社、中型旅行社和小型旅行社的具体情况,合理地设计了中国旅行社业未来的分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