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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是特种债权的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财产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包括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优先权性质上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作为私法上一项古老的“特权”制度,优先权旨在破除债权平等原则,赋予某些特殊债权以优先受偿的权利,体现了国家的立法政策,反映着法律对实质平等、公平与正义的不懈追求理念。自罗马法以来,各国均在其法律体系中以不同名义和形式落实了优先权的具体内容。我国处于市场经济起步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利益冲突的加剧以及利益需求的不平衡,需要一定立法政策的调和;优先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生存权益,也到了刻不容缓地步。在未来物权法中建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将为现实生活中许多急需调整的社会关系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或债权人共同利益,有利于相关社会政策在法律上的落实,从而有利于体现法律对实质公平、正义理念的不懈追求目的。我国优先权制度的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我国物权法的起草,优先权的立法研究必将呈现蓬勃之势。本文就优先权制度的发展、演变及具体内涵作了初步探讨,全文分五章,主要内容:(1)阐述优先权的性质和存在价值;(2)总结法、日等国优先权制度具体内容;(3)分析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关系;(4)探讨我国优先权立法之不足及统一立法的必要性;(5)提出我国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