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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爵禄制度是周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是在继承商代爵禄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目前公认的商代爵称有侯和伯,商王朝授予方国的侯爵和伯爵并不是商王的子弟,而是对已有方国政治地位的承认。周王朝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和相应的俸禄制度。周代五等爵制的授予对象主要是周天子的子弟,还有一部分功臣,其特点是将血缘关系和政治关系有机地结合起来了。更重要的是,周代五等爵制是周代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周代统治者以礼乐治天下的政治思想的制度体现。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的剧烈变动,五等爵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因此各国纷纷进行变法,改革旧的爵禄制度,废除了世卿世禄制。五等爵制演变成封君制和以秦国二十等爵制为代表的各国军功爵制。与此相适应,西周籍田制和都鄙制也演变成禄米制。战国时期的军功爵制和禄米制基本奠定了战国至清代爵禄制度的基础,对以后两千多年的爵禄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