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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是先秦法家集大成者,他在批判并吸取了先秦诸子百家思想的基础上,构建了其基于人性观、历史观和矛盾观之上的法治理论体系。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一度指导了先秦的政治实,然而,自秦以后,韩非子的命运就开始急速衰减,历史上对其的评价也众说纷纭。
本文从韩非子所处的时代背景出发,讨论了韩非子“法治”思想产生的根源,分析它与儒、道、墨等思想的渊源;并立足于韩非子的哲学思想,阐释“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理清其以“法治”思想治理国家的基本理路,分析其“法治”理论体系中所彰显的封建专制主义特质,试图对韩非子“法治”思想做出更为全面和客观的研究。
本论文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首先,探析韩非子“法治”思想的渊源。韩非子吸收了儒家“礼治”的思想特征,延伸了道家“道法”所建立的哲学基础,继承了墨家的“尚同”等思想,汲取了早期法家管子、慎子、申不害、商鞅等人的思想精华,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法治”思想体系。
其次,分析韩非子“法治”思想的哲学基础及现实意义。韩非子对于人性的认识是他法治理论的逻辑起点。韩非子认为人性好利,并由此制定了“刑赏”的“法治”手段。韩非子的矛盾论思想反映了的就是期望君王在政治矛盾斗争中以强权制胜。
再次,论析韩非子三位一体的“法治”思想。韩非子崇尚君权至上,主张以法“独断”的君权论,认为“法”、“术”、“势”是保障君权神圣性、至上性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最后,论析韩非子“法治”思想的当代价值。在韩非子所处的时代,韩非子不仅对自己是负责的,而且他对民族、对国家乃至对人类社会同样是负责的。韩非子“法治”思想,不仅在当时有着重大影响,对后世也具有重大影响,甚至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其影响愈来愈大。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与其他历史遗产一样,糟粕与精华并存,合理之处和消极因素都包含在其中,的确需要我们进行客观深入、严谨细致的考察分析。本人也希望籍此为中国当代法治建设的现代化提供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