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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属于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本文首先分析了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在管理上、利用上、经济上、社会上和环境上的意义。同时对农用地评估研究的现状、农用地评估与农用地分等、定级以及目前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结合对农用地内涵、农用地的价值和价格构成、农用地的产权状况以及农用地地价内涵的阐述,把农用地基准地价定义为:指针对农用地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区片的平均状况,按照农用地不同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利用地租理论、地价理论、土地收益理论、土地供求理论、土地区位理论、土地市场理论和生产力理论构造了农用地基准地价的理论基础。根据农用地基准地价的理论基础,提出了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原理、原则和思路。对于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方法有利用样地地价求基准地价和利用收益求基准地价两种模式。在利用样地地价求基准地价的模式中有传统的评估方法: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在评估过程中有很大的局限性,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使之更适于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同时,在传统方法的基础上还提出了两种新方法:标准样地比值法和市场调查法。利用收益求基准地价的模式主要有评分估价法。在对各种方法进行详细全面的论述和对比的基础上,得出了不同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方法的结论,并提出了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结果表现形式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