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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城区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集中承载区。由于历史城区大多是所在城市的核心区,土地价值高、建设压力大,加之历史城区的主要保护内容相对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而言更为抽象,缺乏具体的实施措施,因此保护与建设的矛盾长期存在,并且日益突出,导致我国各级名城中大多数的历史城区面目全非。抛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弊端,历史城区的建设乱象与城乡规划不无关系:法律法规和规划体系的不完善,建设依据不清晰;学界对历史城区相对忽视,众多的研究集中在街区和文物,历史城区的研究微乎其微;规划师大多遗产观匮乏,城乡规划对历史城区保护造成的破坏屡见不鲜;甚至通过何种规划手段在历史城区内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行业内部也难以达成共识。本研究通过对历史城区保护控制的现状和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认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现行法规和规划体系中解决历史城区保护发展协调问题的唯一有效手段,并结合笔者近年来在若干名城历史城区的工作经验,提出了以控规为手段协调历史城区保护与发展关系的基本方法。研究认为,指标体系的确定是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地块细化控制是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关键。此外,历史城区控规图则的控制内容和方式也应该有其独特性。针对这一方法论,研究以正定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详细解析了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