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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涉外商标贴牌生产产业在我国蓬勃发展,其为我国带来巨大经济效益、解决了大批就业问题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商标侵权问题。在近十余年来的理论研究及审判实践中,对于类似案件得出不同理论分析及判决结果的情况屡屡出现,使国内加工企业无所适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加工产业的发展。然而,直至我国《商标法》2013年修改后,对于商标贴牌生产中的侵权问题仍无法律上的明确定论,争议主要集中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是否包含贴牌生产中的商标贴附行为,以及贴牌生产的产品是否会引起我国境内相关消费者的混淆等问题。因此,认定涉外商标贴牌生产的性质及责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共分为三大部分,主要研究内容为商标贴牌生产中的性质及责任认定问题。第一部分对商标贴牌生产进行界定,以在确定框架内开展下文的研究。本部分将从商标贴牌生产的定义和种类梳理入手,然后分析商标贴牌生产的经济社会价值,从而展现本选题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再从商标贴牌生产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商标贴牌生产与类似合同关系辨析两方面进行分析,并得出商标贴牌生产中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的结论。 第二部分是对商标贴牌生产中侵权及责任进行认定。首先是对商标贴牌生产中的侵权认定情形进行分析,先对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进行界定,并对“混淆”与“混淆可能性”进行权衡,再对行为人的过错进行考量。然后从利益平衡原则和鼓励公平竞争原则两方面阐述对贴牌生产侵权责任进行认定时的基本原则。再从委托方在其销售目的国不享有商标权和享有商标权两种情形对商标贴牌侵权责任进行认定。通过这一部分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若委托方系其销售目的国的商标权人,且其商品不会导致我国境内相关消费者的混淆,则其与加工方均不构成对国内商标权人的侵权;若委托方在任何国家及地区均不享有商标权,且加工方知晓这一情形但仍继续产品加工并贴附他人商标权商标,则加工方亦构成侵权。 第三部分是对防范商标贴牌生产企业被诉侵权的思考。通过前两部分的分析,本部分首先从制度完善角度提出建议,包括提出对我国现行《商标法》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以及建议在商标贴牌生产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引入市场调查证据。然后,从防止侵犯国内商标权人权利及防范国外委托方恶意委托加工等方面对国内贴牌生产企业提出应对策略,并提出加快我国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开创自主品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