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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Trade Asodation)在我国存在两种生成模式:体制内和体制外。“民间化”是他们的最终目标。本文旨在从行业协会服务经营创新和规范化管理的视角研究我国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后的生存与发展问题。
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利用交易成本理论揭示了行业协会产生的意义;从制度变迁理论的角度,利用制度动力学理论分析了行业协会产生和发展的动力机制;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分析了行业协会服务经营的产生;从创新理论的角度,分析了行业协会服务经营创新的途径;从组织均衡理论的角度,分析了行业协会的监督机制;从非营利组织管理理论的角度,分析了行业协会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本文采用文献法分析了美国、德国、日本以及中国的行业组织的运作;采用实证分析法提出我国行业协会在服务经营与规范化管理上的问题;采用比较法提出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最后以深圳市行业协会作为调查研究的对象,对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经营与管理现状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研究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我国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要继续深化和加速;行业协会的服务经营创新可以通过扩大服务覆盖面、增加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来实现;行业协会的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在于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外部立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