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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高等教育也从原来少数人才能接受到的教育成为了大众教育。与此同时,严峻的就业形势也给社会转型期的高校大学生就业带来了很大冲击。宁波作为一个副省级的计划单列市,虽然其经济发展在全国乃至长江三角洲中位于前列,在吸引众多高校毕业生前来寻求就业的同时也承受了巨大的就业人口压力。 本研究以宁波市政府出台的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公共政策为对象。对我国高校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演变历史、体系以及宁波市政府近年出台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等进行回顾、梳理和归类;以公共政策理论、劳动力市场供需理论、政府职责和政府干预理论为理论依据,将近年来宁波市人才发展现状和目标、宁波市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为现实背景,从政策制定、实施和监督三个层面对其归因总结。 宁波市高校大学毕业生公共就业政策主要分为需求促进政策、供给促进政策和供求匹配促进政策三类。虽然在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三类就业政策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在施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1)政策制定层面,制定过程只是理论阐述而缺乏实践,政策内容表达模糊,容易使人产生混淆,相应措施不配套、政策调节不力等缺陷;(2)政策实施层面,执行机构之间分工不明确、职责范围不清,执行程序繁杂,宣传力度不强等障碍;(3)政策监督层面,监督体系不完善、法制保障缺失、评价结果缺乏赏罚措施等漏洞。为了解决现有三大类就业政策存在的不足,本研究从政策制定、政策环境、政策实施、政策监督、政策评估和配套政策六个层面分别提出了宁波市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相关建议:(1)引进大学生参与机制、拓宽创业受惠面、建立有效的激励措施;(2)完善就业市场环境、调整就业市场规则;(3)加强各执行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和提升执行者素质;(4)完善政策监督体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构建责任追究机制;(5)重视就业政策对政府和高校的评估;(6)建立保障企业人才开发的政策体系、完善加快产业升级的人才集聚政策和建立覆盖企业的公共人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