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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界近年来对于自认规则的关注与日俱增,相关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但是理论分歧较大,究其根本,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概念混乱造成。本文根据我国当前有关自认规则之规定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之方向,结合国内外立法例,提出严格区分自认和自认规则的观点,对当前各种混淆的概念予以辨析,提出免证自认的概念,对自认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制度环境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对我国现行自认规则立法的学理性批判,对自认规则的框架重新进行理性的未来架构,以期对今后的证据立法提供借鉴作用,也以此为抛砖引玉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