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持续刮起的审计“风暴”引发人们对审计的需求和职能效用的质疑。可见,审计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的作用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之所以如此,关键是审计职能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开性不断增强。究其根源在于我国国家民主化进程的发展和依法治国力度的加强。但是,由于审计行为主体的权力有限,对审查出的问题执法力度不够,出现如“问题麻痹症”、“屡审屡犯”的社会现象。因此,我们不得不去饮水思源——探究国家审计职能的载体—国家审计制度。 鉴于目前许多相关的论文从现状的角度来剖析我国当前的审计制度,本文立足于国家审计的需求,从历史变迁的角度来分析国家审计的职能。国家审计的监督职能是国家审计制度所固有的功能,国家审计制度是职能发挥的载体,其职能效用的发挥与国家审计制度息息相关。我们首先需要对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有一个比较全面准确的认识,分析职能的效用,这样才能勾画出科学清晰的国家审计监督路线图来。 本文从目前理论界对审计和审计职能的阐释,结合相关的理论如权力制约观、审计关系理论、行为学理论、公共管理理论等来探讨,认为国家审计形成于“国家分权”,国家审计职能的发挥是一种独立经济监督和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因此具有独立性、权威性和公共性的特点。通过国家审计的变迁得出历代国家审计的监督只能满足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的期望,审计主体的权力来自皇权,因此审计职能只能流于形式。从现代审计职能变迁来分析,认为审计监督是一种国家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内容能够有效地对公共权力进行约束,有一定的有效性。从而可以得出我国的国家审计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只有从实践中才能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