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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个人独自迁移的模式逐渐成为“过去式”,现在他们更多地选择将孩子带在身边一起迁移。子女随迁不仅能减少父母与孩子分离的缺憾,还能让子女接受更好的城市教育资源,减小农民工身份代际传递的可能性。但是户籍歧视造成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让农民工以及随迁子女难以公平地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面临多重现实困境,例如入学门槛高、教育开支压力大、初中升高中机会少等问题。此外,随迁子女的年龄通常较小,需要父母花费时间和精力照料和教育,但是农民工家庭在流入地缺少其他家庭成员的支持,也难以通过金钱购买家庭照料服务,只能依靠女性牺牲工作时间和工作机会照顾随迁子女,导致女性农民工“流而不工”的现象。因此,本文试图探究孩子随迁之后对女性农民工的就业会产生何种影响?随迁子女对她们就业影响的途径有哪些?这些途径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以此来解决女性农民工就业的“后顾之忧”,帮助她们在城市实现稳定的就业和生活。
本文采用2016年卫健委对全国流动人口的抽样调查数据,并运用工具变量法进行相关的实证研究。在影响机制分析阶段,本文探究女性农民工长期居住意愿的中介效应,还考察了配偶随迁、3周岁以下随迁子女入托的调节效应。在异质性分析部分,由于不同的女性农民工群体之间存在内部差异,本文将随迁子女分为不同年龄阶段群体,并且将女性农民工按照不同的流入时长和不同的住房类型进行划分,观察随迁子女对不同群体就业的影响是否相同。最后,本文改变估计方法和利用不同年份的数据重复实验,验证实证结果的可靠性。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引入工具变量的估计结果显示随迁子女的存在会让女性农民工的就业水平明显降低,与孩子未随迁的群体相比较,她们的就业率下降了35%,工作时间和工作收入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负向影响。机制分析结果表明,长期居住意愿在随迁子女对女性农民工就业影响中发挥了中介作用,子女跟随至流入地生活使得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城市的意愿有所增强,这种意愿的增强能促进女性农民工的就业。此外,配偶随迁、3周岁以下随迁子女入托发挥了调节作用。实证结果发现,配偶随迁、3周岁以下随迁子女入托对女性农民工的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能有效降低随迁子女对女性农民工就业的负向影响。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考察不同年龄阶段的随迁子女、不同流入时长和不同住房类型的女性农民工群体,随迁子女对不同群体就业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年龄越小的随迁子女群体对女性农民工就业的负向影响越大,流入时间短、租住房的女性农民工群体就业受到随迁子女的不利影响更大。改变回归模型和数据年份,本文的回归结果不变。
本文采用2016年卫健委对全国流动人口的抽样调查数据,并运用工具变量法进行相关的实证研究。在影响机制分析阶段,本文探究女性农民工长期居住意愿的中介效应,还考察了配偶随迁、3周岁以下随迁子女入托的调节效应。在异质性分析部分,由于不同的女性农民工群体之间存在内部差异,本文将随迁子女分为不同年龄阶段群体,并且将女性农民工按照不同的流入时长和不同的住房类型进行划分,观察随迁子女对不同群体就业的影响是否相同。最后,本文改变估计方法和利用不同年份的数据重复实验,验证实证结果的可靠性。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引入工具变量的估计结果显示随迁子女的存在会让女性农民工的就业水平明显降低,与孩子未随迁的群体相比较,她们的就业率下降了35%,工作时间和工作收入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负向影响。机制分析结果表明,长期居住意愿在随迁子女对女性农民工就业影响中发挥了中介作用,子女跟随至流入地生活使得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城市的意愿有所增强,这种意愿的增强能促进女性农民工的就业。此外,配偶随迁、3周岁以下随迁子女入托发挥了调节作用。实证结果发现,配偶随迁、3周岁以下随迁子女入托对女性农民工的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能有效降低随迁子女对女性农民工就业的负向影响。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考察不同年龄阶段的随迁子女、不同流入时长和不同住房类型的女性农民工群体,随迁子女对不同群体就业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年龄越小的随迁子女群体对女性农民工就业的负向影响越大,流入时间短、租住房的女性农民工群体就业受到随迁子女的不利影响更大。改变回归模型和数据年份,本文的回归结果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