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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加入WTO,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巨额不良资产的化解和加强其的风险控制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成为近几年理论界争论的焦点。 风险是银行业面临的永恒主题。关于如何控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本文在分析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成因二重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 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成因二重性是指其风险形成可分为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而一般原因又被归结为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全性,由此导致商业银行面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困扰,这会产生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特殊原因是指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安排的缺陷及其导致的政府、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企业三者博弈而形成的“帕累托低效率”纳什均衡。于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被源源不断的“生产”出来。这些使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国家及转移风险变得越来越大,危及整个银行体系的安全。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关键是在产权变革的基础上重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就风险控制的外部条件而言,转轨时期我国不宜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在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监管的同时要调整监管目标,改善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