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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第三方资助仲裁在适用伊始的确为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与促进诉诸正义提供了极大帮助。但与此同时,第三方资助也为国际仲裁程序带来了诸多挑战,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成为当前国际仲裁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通过梳理理论界对第三方资助对国际仲裁中披露和费用担保的影响的讨论并结合相关的案例分析,对第三方资助仲裁中的披露与费用担保问题进行研究。最后结合我国仲裁发展现状对第三方资助仲裁制度在我国的本土化适用进行分析。本文有四个部分构成:第一章将对第三方资助仲裁的产生条件进行研究,分析其产生背景,同时对第三方资助仲裁进行制度评价。通过研究第三方资助制度的发展历史可知,助讼和包揽诉讼禁止的放松与废除是第三方资助得以产生的重要前提,20世纪末西方各主要国家“接近正义”司法改革的开展推动了第三方资助仲裁在各国的适用,此外作为受资助方的当事人基于各种原因需要资助和作为出资者的投资者需要新的领域进行投资也是该制度产生的必要原因之一。第三方资助制度的产生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市场经济行为和法律风险规避行为相结合的产物。而第三方资助仲裁的适用不仅可以帮助案件当事人诉诸正义,还可以提供科学的案件评估,但同时也引发了关于该制度易引起滥诉的担忧。第二章将梳理第三方资助仲裁的规制现状。现有规制主要通过立法、仲裁规则、行业规范等途径实现。各法域根据自身实践的不同借助修改或制定法律、仲裁规则等对第三方资助进行规制,内容涉及出资者、披露、利益冲突、费用担保等问题。第三章将结合第三方资助仲裁的实践现状、知名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以及行业协会的调整规范与相关案例,分析第三方资助案件中的披露与费用担保问题。通过研究第三方资助仲裁的实践现状可知,披露与费用担保问题均是第三方资助仲裁制度对现有仲裁制度造成挑战的重要体现。随着实践的日益丰富,反对披露第三方出资的意见逐渐减少,需要讨论的主要是披露的程度:如果目的仅在于判断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在存在出资者的情况下披露出资者的身份便可。但如果是为了判断费用担保令应否作出而为的披露,则还应对出资安排中关于出资者是否承担不利费用裁决以及协议的终止条件等条款做出披露。而关于费用担保问题,仲裁庭对于费用担保申请的裁定应以被要求提供费用担保方的资金缺乏为基础,而不论其是否受到第三方资助。第三方资助的存在本身并不必然的对费用担保的作出产生影响。在判断是否应作出费用担保裁定的时候,更本质的应该是关注被要求作出担保的一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比如是否有实际资产、有无清偿能力等,第三方出资者的资助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考量。第四章将探讨第三方资助仲裁制度在我国的本土化适用。第三方资助仲裁制度作为权利自我救济途径的一种,使得原由仲裁案件当事人负担的仲裁费用转由案外出资者负担,可以使我国权利救济理论在仲裁费用负担领域更加完善,也利于推动我国仲裁费用多元化转嫁机制的构建。我国仲裁受案量近年来持续增长,第三方资助仲裁制度的适用无论是对我国仲裁业发展,还是对维护当事人利益都将有所促进,但是这种促进需立足于对其进行合理规制的基础上。因此,我国可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经验,结合本土法律文化与仲裁制度自身特点,开展有关规制第三方资助仲裁制度的立法和仲裁规则改革,以便将来大规模引进该制度后能够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