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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金融对一国经济至关重要,它的稳定与否也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因而各国都在积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障金融业的稳定,其中存款保险制度就是其中一种措施。本文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定义和作用进行了阐述,联系我国实际分析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笔者对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几点设想,希望对我国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金融稳定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9-0244-01
金融机构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它的兴衰直接影响着一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历史上有诸多经济危机是由于金融机构的动荡而产生的,因此它的稳定性至关重要。而存款保险制度便是这样一种经证明行之有效的稳定机制。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就是通过对存款进行保险,即设立保险机构,由各金融机构定期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形成存款保险准备金。在非常情况下,即银行破产,或者被兼并、接收,由存款保险机构对金融机构支付必要的保险金,以维护存款者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对一国的银行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主要有以下四点:
(1)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度。
当存款银行经营不善而破产时,存款人作为银行的债权人会受到最大的损失。但是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对存款人的赔付会使这种损失降到最小。当存款人权衡了这种风险后,会对银行更加放心,更加积极的进行投资,提高了整个银行的信任度。
(2)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秩序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银行是金融的核心,它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金融秩序的安定,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若银行破产倒闭,整个金融市场都会被震动和颠覆。而存款保险制度的会像阀门一样阻止像多米诺骨牌似的金融市场的倒塌,安定人心,稳定秩序,使影响波动降到最小。
(3)存款保险制度为银行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
银行业中有大银行,有小银行,有国有银行,有私有银行。每家银行的属性及其规模决定了它在公众眼中的安全性。大银行往往有雄厚的资金作为保障,国有银行有国家为后盾,因而他们的安全性在公众眼中是最强的,而小银行就会处于劣势,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小银行就会渐渐失去市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小银行的安全性也提高,在金融市场上平等竞争,打破垄断局面。
(4)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的作用
和一般保险机构一样,出于自身的考虑,存款保险机构会对银行进行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非法经营、风险较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机构便会提出警告,勒令整改,帮助银行渡过难关。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银行的安全,稳定市场。
我国目前还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银行体系正处于向市场化转型的过程中,这期间出现了很多问题,之所以没有发生危机,是因为有国家信用在提供保障。我国银行体系主体是四大国有银行,他们都以国家为后盾,所以存款人对它们给予充分的信任,但是在向市场化转型的过程中,我们应淡化国家的作用,有必要按照市场规则建立一种危及防范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就是很好的选择,即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具有必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稳定金融市场
正如前面介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金融市场才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种种不成熟的条件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2)与国际接轨
中国2001年加入WTO,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竞争不仅对于产品市场,对于金融市场也如此。国外银行经营管理模式较中国先进,在风险控制方面又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办法,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缺乏有效风险控制的中国银行在金融市场遇到了强有力的对手,竞争力遇到了威胁,纵观近十年银行业的发展,银行倒闭现象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情况,为了与国际接轨,提升国内银行的安全性,加大公众对之的信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3)配合中央银行的监管
中央银行对于一国金融机构,特别是对银行业的监管往往是从宏观的层面来进行。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能配合这种宏观监管,从微观来防范风险,宏观微观相互结合,有效加大了监管力度,进而进一步促进银行业的发展。
由此可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针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和银行业的发展,笔者对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几点设想:
(4)建立存款保险法
一个制度的形成必须有一定的强制力,而法律就是这样的武器。通过建立存款保险法,使存款保险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存款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铺路搭桥。同时,法律的出台会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在社会公众普及存款保险制度知识。
(5)建立存款保险机构
鉴于存款保险制度的性质,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应由政府设立并进行监管。这样的优势在于,一方面保险机构有国家信用支持,增加公众对该项措施实施的信心,另一方面,只有保险制度具有公共性质,它才不会主要以营利为目的,便于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6)投保方式
在保险中,投保方式主要有强制、自愿和强制自愿结合的方式。鉴于银行业在经济发张中的特殊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性质,我们可以采用强制或自愿的方式。在强制方式中,根据各银行资本金的不同,风险的不同,订立不同比率的保险金,要求各银行必须缴纳;在自愿方式中,各银行根据自己的需要,联系实际请款自愿缴纳。参与存款保险制度的银行风险有保险机构一并承担,而未纳入存款保险制度的银行风险自担。
但是上述两种方式都存在不同的缺点,强制方式会导致银行业的抵触,而自愿缴纳会减少银行的资本金,考虑到银行的营利性,银行可能不愿参保。因此在现阶段,我国可能不能采用统一的投保方式,应分情况讨论。
(7)参保后的风险识别和监管
参保后并不表示银行就可以放松内部机制的监管,冒风险进行经营。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还需要加强对银行内部的风险识别和监管。存款保险机构监督督促银行完善内部控制,建立稳健的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有效提高市场约束,减弱道德风险。
目前我国银行机制尚未完善,金融市场发展落后,监管效率低下,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来保障银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使公众增加对银行业的信心,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步伐。
参考文献:
[1] 张洪涛 郑功成. 保险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2] 张桥云. 存款保险制度【M】.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7
[3] 罗滢. 存款保险:理论与实践【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
[6] 孟波.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思考【J】.经济师 2010 第1期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金融稳定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9-0244-01
金融机构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它的兴衰直接影响着一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历史上有诸多经济危机是由于金融机构的动荡而产生的,因此它的稳定性至关重要。而存款保险制度便是这样一种经证明行之有效的稳定机制。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就是通过对存款进行保险,即设立保险机构,由各金融机构定期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形成存款保险准备金。在非常情况下,即银行破产,或者被兼并、接收,由存款保险机构对金融机构支付必要的保险金,以维护存款者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对一国的银行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主要有以下四点:
(1)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度。
当存款银行经营不善而破产时,存款人作为银行的债权人会受到最大的损失。但是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对存款人的赔付会使这种损失降到最小。当存款人权衡了这种风险后,会对银行更加放心,更加积极的进行投资,提高了整个银行的信任度。
(2)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秩序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银行是金融的核心,它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金融秩序的安定,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若银行破产倒闭,整个金融市场都会被震动和颠覆。而存款保险制度的会像阀门一样阻止像多米诺骨牌似的金融市场的倒塌,安定人心,稳定秩序,使影响波动降到最小。
(3)存款保险制度为银行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
银行业中有大银行,有小银行,有国有银行,有私有银行。每家银行的属性及其规模决定了它在公众眼中的安全性。大银行往往有雄厚的资金作为保障,国有银行有国家为后盾,因而他们的安全性在公众眼中是最强的,而小银行就会处于劣势,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小银行就会渐渐失去市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小银行的安全性也提高,在金融市场上平等竞争,打破垄断局面。
(4)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的作用
和一般保险机构一样,出于自身的考虑,存款保险机构会对银行进行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非法经营、风险较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机构便会提出警告,勒令整改,帮助银行渡过难关。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银行的安全,稳定市场。
我国目前还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银行体系正处于向市场化转型的过程中,这期间出现了很多问题,之所以没有发生危机,是因为有国家信用在提供保障。我国银行体系主体是四大国有银行,他们都以国家为后盾,所以存款人对它们给予充分的信任,但是在向市场化转型的过程中,我们应淡化国家的作用,有必要按照市场规则建立一种危及防范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就是很好的选择,即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具有必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稳定金融市场
正如前面介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金融市场才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种种不成熟的条件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2)与国际接轨
中国2001年加入WTO,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竞争不仅对于产品市场,对于金融市场也如此。国外银行经营管理模式较中国先进,在风险控制方面又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办法,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缺乏有效风险控制的中国银行在金融市场遇到了强有力的对手,竞争力遇到了威胁,纵观近十年银行业的发展,银行倒闭现象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情况,为了与国际接轨,提升国内银行的安全性,加大公众对之的信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3)配合中央银行的监管
中央银行对于一国金融机构,特别是对银行业的监管往往是从宏观的层面来进行。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能配合这种宏观监管,从微观来防范风险,宏观微观相互结合,有效加大了监管力度,进而进一步促进银行业的发展。
由此可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针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和银行业的发展,笔者对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几点设想:
(4)建立存款保险法
一个制度的形成必须有一定的强制力,而法律就是这样的武器。通过建立存款保险法,使存款保险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存款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铺路搭桥。同时,法律的出台会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在社会公众普及存款保险制度知识。
(5)建立存款保险机构
鉴于存款保险制度的性质,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应由政府设立并进行监管。这样的优势在于,一方面保险机构有国家信用支持,增加公众对该项措施实施的信心,另一方面,只有保险制度具有公共性质,它才不会主要以营利为目的,便于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6)投保方式
在保险中,投保方式主要有强制、自愿和强制自愿结合的方式。鉴于银行业在经济发张中的特殊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性质,我们可以采用强制或自愿的方式。在强制方式中,根据各银行资本金的不同,风险的不同,订立不同比率的保险金,要求各银行必须缴纳;在自愿方式中,各银行根据自己的需要,联系实际请款自愿缴纳。参与存款保险制度的银行风险有保险机构一并承担,而未纳入存款保险制度的银行风险自担。
但是上述两种方式都存在不同的缺点,强制方式会导致银行业的抵触,而自愿缴纳会减少银行的资本金,考虑到银行的营利性,银行可能不愿参保。因此在现阶段,我国可能不能采用统一的投保方式,应分情况讨论。
(7)参保后的风险识别和监管
参保后并不表示银行就可以放松内部机制的监管,冒风险进行经营。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还需要加强对银行内部的风险识别和监管。存款保险机构监督督促银行完善内部控制,建立稳健的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有效提高市场约束,减弱道德风险。
目前我国银行机制尚未完善,金融市场发展落后,监管效率低下,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来保障银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使公众增加对银行业的信心,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步伐。
参考文献:
[1] 张洪涛 郑功成. 保险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2] 张桥云. 存款保险制度【M】.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7
[3] 罗滢. 存款保险:理论与实践【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
[6] 孟波.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思考【J】.经济师 2010 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