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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为解决行政诉讼审判难规定了多项举措,然而由于我国司法长期以来受到地方政府、地方党委的干涉,司法地方化、司法行政化的现象突出,再加之行政审判缺乏专业性,使得我国的行政诉讼审判难未能从根本上得以改善。本文以我国现实情况为出发点,试图探索建立独立的行政法院以从根本上解决行政诉讼审判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