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实践,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并针对问题有的放矢的从多方面进行了研究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 建设监理;问题;监管;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 TU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11-0112-01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最早应用于1988 年利用世行贷款修建的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至今已走过了二十多个春秋,实践证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
1 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
1.1 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规范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的建设市场正处于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过程中,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所难免。监理市场作为其中的一部分,难以独善其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监理企业众多,市场有限:在建设监理实施初期,为了吸引企业进入该行业,国家设置的门槛并不高,使得监理行业成为一个投入资金较低、成本不高、承担风险较小的行业,很多人争先恐后的成立了监理企业,僧多粥少的局面随之出现。二承揽业务不规范:一些监理企业在承揽业务的过程中私拉“关系”,甚至挂靠监理资质、转包监理业务;一些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关工程项目上得不到充分发挥。
1.2 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监理企业良莠不齐
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服务性工作,不但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宽广的知识、良好的品德,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过硬的动手能力,但现实情况却与之相差较远。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二是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三是监理人员缺乏实践经验。目前真正有实力、有业绩、有信誉的监理单位并不多,普遍存在资金单薄、设备陈旧、数量不足、业务水平不高、责任承担能力较差等问题。
1.3 监理费的收取问题
2007年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2007]670号)》,监理综合取费约为7~15万元/人·年,但设计取费已经达到约40万/人·年,监理取费标准偏低,而实际当中有些业主迫于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委托了工程监理,把监理费的支出看成是经济负担,对监理费一压再压,同时,监理市场处于过饱和状态,恶性竞争引起的违规压价、过低报价比比皆是,物价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并没有监督制约机制,而是任其随意压价、报价,使本就过低的标准也得不到落实,导致企业很难有多余的资金投入到业务实施和队伍建设中去,普遍在一种维持生存和简单再生产的状态下运作。
1.4 对监理企业的监管不到位
目前,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混乱,一些监理企业为满足资质的等级要求,四处收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导致这些企业实际拥有的监理工程师数量达不到国家有关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据调查,有近一半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没有从事监理行业的工作,从这个方面也反映出政府相关部门对监理企业监管力度不够。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在某些时候并没有做到严格执法。比如在一次大检查中,一家监理企业监理的三个工程项目均被查出严重的质量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可该监理企业凭借“过硬”的关系并没有被降级或撤销资质。
2 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水平的办法
2.1 提高监理市场的规范化水平
规范、有序的市场可以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优秀的监理企业脱颖而出,为我们的工程项目挑选出合格的“质量卫士”,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建设单位选用监理企业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施行公开招标,施行邀请招标的,要有合理的理由并要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对挂靠、转包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2.2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培育一批合格的监理企业
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人才的竞争,监理企业也不例外。监理企业应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建立“内部导师制”,发挥老员工的传、帮、带作用,使年轻的员工尽快成长起来;加大和兄弟单位的交流,取长补短;引进优秀的人才,为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通过培养人才、留住人才、集聚人才三者联动的方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此外,监理企业还要加大仪器设备的投入,提高所监理工程的技术水平,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获得建设单位的认可,从而承揽到更多的业务,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2.3 提高监理收费标准,设立最低标准,改变支付方法
工程监理作为一种有偿技术服务,过低的收费已经严重影响了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当前亟需提高取费标准,同时设立最低标准,严格保证监理费用不能低于最低标准,确保在正常监理所需成本以上。为此,加大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执法力度,对不执行取费标准的相关单位加大处罚力度。改变监理费的支付办法,通过公正第三方付款。目前监理费是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监理单位,这种付费方式,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建设单位手里,监理单位往往因此受建设单位所左右,无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将监理费一次性划入指定账户,由银行根据建设单位审核的监理费付款申请支付,建设单位拒付的要说明正当理由,否则银行审定后即可支付。
2.4 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监管
目前,挂靠、借用资质、收买注册证书满足资质或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监理企业,往往履约能力较差、业务水平较低,严重扰乱了监理市场秩序。政府管理部门对此情况要严肃处理,该降级的降级,该撤销资质的撤销资质。
严把监理企业注册关,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对资质考核的动态管理,逐步淘汰信誉低、业绩差的监理企业。严格贯彻执行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把不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监理企业拒之门外。
3 结束语
由于我国实行建设监理制的时间并不长,还处于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既有企业自身原因、外部市场原因也有主管部门原因。只有正确认识和对待这些问题,并积极地提出改善对策,才能使我国的监理事业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唐涛.加强施工阶段监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J].山西建筑,2009,35(34).
[2]王红兵,黄正东.浅析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及如何有效进行质量监管对策[J].福建建材,2010,04.
关键词 建设监理;问题;监管;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 TU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11-0112-01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最早应用于1988 年利用世行贷款修建的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至今已走过了二十多个春秋,实践证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
1 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
1.1 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规范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的建设市场正处于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过程中,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所难免。监理市场作为其中的一部分,难以独善其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监理企业众多,市场有限:在建设监理实施初期,为了吸引企业进入该行业,国家设置的门槛并不高,使得监理行业成为一个投入资金较低、成本不高、承担风险较小的行业,很多人争先恐后的成立了监理企业,僧多粥少的局面随之出现。二承揽业务不规范:一些监理企业在承揽业务的过程中私拉“关系”,甚至挂靠监理资质、转包监理业务;一些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关工程项目上得不到充分发挥。
1.2 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监理企业良莠不齐
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服务性工作,不但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宽广的知识、良好的品德,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过硬的动手能力,但现实情况却与之相差较远。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二是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三是监理人员缺乏实践经验。目前真正有实力、有业绩、有信誉的监理单位并不多,普遍存在资金单薄、设备陈旧、数量不足、业务水平不高、责任承担能力较差等问题。
1.3 监理费的收取问题
2007年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2007]670号)》,监理综合取费约为7~15万元/人·年,但设计取费已经达到约40万/人·年,监理取费标准偏低,而实际当中有些业主迫于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委托了工程监理,把监理费的支出看成是经济负担,对监理费一压再压,同时,监理市场处于过饱和状态,恶性竞争引起的违规压价、过低报价比比皆是,物价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并没有监督制约机制,而是任其随意压价、报价,使本就过低的标准也得不到落实,导致企业很难有多余的资金投入到业务实施和队伍建设中去,普遍在一种维持生存和简单再生产的状态下运作。
1.4 对监理企业的监管不到位
目前,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混乱,一些监理企业为满足资质的等级要求,四处收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导致这些企业实际拥有的监理工程师数量达不到国家有关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据调查,有近一半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没有从事监理行业的工作,从这个方面也反映出政府相关部门对监理企业监管力度不够。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在某些时候并没有做到严格执法。比如在一次大检查中,一家监理企业监理的三个工程项目均被查出严重的质量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可该监理企业凭借“过硬”的关系并没有被降级或撤销资质。
2 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水平的办法
2.1 提高监理市场的规范化水平
规范、有序的市场可以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优秀的监理企业脱颖而出,为我们的工程项目挑选出合格的“质量卫士”,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建设单位选用监理企业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施行公开招标,施行邀请招标的,要有合理的理由并要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对挂靠、转包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2.2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培育一批合格的监理企业
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人才的竞争,监理企业也不例外。监理企业应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建立“内部导师制”,发挥老员工的传、帮、带作用,使年轻的员工尽快成长起来;加大和兄弟单位的交流,取长补短;引进优秀的人才,为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通过培养人才、留住人才、集聚人才三者联动的方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此外,监理企业还要加大仪器设备的投入,提高所监理工程的技术水平,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获得建设单位的认可,从而承揽到更多的业务,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2.3 提高监理收费标准,设立最低标准,改变支付方法
工程监理作为一种有偿技术服务,过低的收费已经严重影响了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当前亟需提高取费标准,同时设立最低标准,严格保证监理费用不能低于最低标准,确保在正常监理所需成本以上。为此,加大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执法力度,对不执行取费标准的相关单位加大处罚力度。改变监理费的支付办法,通过公正第三方付款。目前监理费是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监理单位,这种付费方式,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建设单位手里,监理单位往往因此受建设单位所左右,无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将监理费一次性划入指定账户,由银行根据建设单位审核的监理费付款申请支付,建设单位拒付的要说明正当理由,否则银行审定后即可支付。
2.4 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监管
目前,挂靠、借用资质、收买注册证书满足资质或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监理企业,往往履约能力较差、业务水平较低,严重扰乱了监理市场秩序。政府管理部门对此情况要严肃处理,该降级的降级,该撤销资质的撤销资质。
严把监理企业注册关,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对资质考核的动态管理,逐步淘汰信誉低、业绩差的监理企业。严格贯彻执行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把不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监理企业拒之门外。
3 结束语
由于我国实行建设监理制的时间并不长,还处于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既有企业自身原因、外部市场原因也有主管部门原因。只有正确认识和对待这些问题,并积极地提出改善对策,才能使我国的监理事业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唐涛.加强施工阶段监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J].山西建筑,2009,35(34).
[2]王红兵,黄正东.浅析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及如何有效进行质量监管对策[J].福建建材,2010,04.